关于网传南阳一房产经纪公司“欺诈”房主的情况说明

情 况 说 明

近日对网上流传“南阳某房产公司涉嫌诈骗房产财产”一文中所提到的内容提出异议且与实际情况不符。

情况如下:

原房东李某华于2019年1月13日开始出售其位于永安路某家属院二楼房产,到同年2月底仍未将其出售。据最初跟原房东李某华电话联系的同事回忆该房屋第一次电话报价约为53万,后同事到现场看房发现该房屋是红砖房且在现场原房东李某华报价提升至60万,所以同事并未对此房上心。直到2月底公司田经理有客户想给老人买房,该同事就将此房屋出售信息告知我公司有五年丰富销售经验的田经理,田经理在严格按照公司销售交易流程的前提下,对此房屋进行了约看、带看、谈价、交定金签合同、做公证、打全款(因原房东李某华要求一次性全款支付)及过户和房屋与水电交接。其每一步都与原房东李某华有过认真沟通,包括该房屋的成交价格,陈某当时因实际资金情况只能出到57万元,房东在回到家与家人沟通后确认此价格出售并于 2019年2月28日签定合同收到定金,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全部房款,李某华签订收据。我公司田经理甚至连客户可能因资金和实际情况问题,还会将房屋出售的情况都一一将其告知原房东李某华,并按照原房东李某华的要求,在2019年4月22日对该房屋进行了过户。在过户前,也将该房屋会过户至买方亲弟弟名下的情况告知了原房李某华,双方均无异议。在该房产过户后,田经理在第一时间将其告知原房东,原房东应该也进行了相关查询,确认过户。

原买家陈某也在购得该房屋后,对其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可见其想住该房屋的决心,本不打算再卖。但此时的陈某背负着现实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借款需要支付利息,贷款又无着落其弟办理公积金最快也要半年后使用还有自身问题需解决)又因该房产是全款购入压力巨大。此时恰逢有客户徐某东之前看到过网上信息想购入该房屋,但前提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承担此时再过户所产生的大额增值税,公司在与陈某进行沟通后陈某决定出售该房产,于2019年5月24日和徐某东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这次商议的价格为71万,所产生的大额增值税由卖方承担,值得注意的是此时距原房东李某华办完该房屋的全部办完手续已过去两个月有余。等陈某拿到全款的时候已经是同年七月底了,除去两次过户所产生的大额税费、支付的借款利息和佣金以及装修等费用,陈某并没赚到所谓的巨额差价。

至于文中所提到的陈某系公司员工的这种情况,下面特此说明:本公司自2011年成立至今已十年,秉承以人为本的概念,致使通过公司买房卖房而成为公司员工的这种情况是非常普遍的。但就交易过程是全程规范透明的,不存在价格欺诈和强买强卖。

在2019年房价高速增长的阶段,房东卖房后出现心理不平衡,这种现象是非常普遍的,我们深表理解。我们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也愿意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和支持!

至此我们会更加优化我们的交易流程,为有需求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更优质的服务!

南阳市金地房地产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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