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狐狸被罰22萬不思悔改 官網“創業故事”至今仍未刪除

近日,有消費者投訴稱,“幸福狐狸”因同時涉及公平交易違法和廣告違法,被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22萬元後,依然我行我素,嚴重蔑視律法。

  企查查數據顯示:廣東幸福狐狸貿易有限公司,曾用名廣東幸福狐狸內衣設計有限公司和廣州東幸福狐狸內衣設計有限公司(本文統稱“幸福狐狸”),成立於2015年4月20日,法定代表人韓雪,註冊資本5000萬元,實繳0元。

幸福狐狸被罰22萬不思悔改 官網“創業故事”至今仍未刪除


  公開資料顯示,2018年8月1日,幸福狐狸因公平交易違法行為、廣告違法行為被廣州市白雲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處以行政處罰22萬元。

  處罰內容詳情如下:

  第一,幸福狐狸於2016年9月起,在公司官網宣傳“廣東幸福狐狸內衣設計有限公司是集研發設計、生產製造、市場營銷、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產業運作等現代企業管理架構為一身的全品類內衣集團公司”、“幸福集團”、“幸福狐狸內衣採用德國呼吸肉硅膠、金玉蠶絲面料,目前此項技術在國內為初列”和附有當事人會議廳,公司前臺和辦公區域等經營場所的照片。經查實,當事人登記的經營範圍並不包含也未從事生產製造、物流配送和產業運作,當事人登記的是有限責任公司並非集團公司,發佈的經營場所的照片也並非該公司註冊地址辦公場所照片。同時,當事人也無法提供“幸福狐狸內衣採用德國呼吸肉硅膠、金玉蠶絲面料,目前此項技術在國內為初列”的證明材料。當事人的宣傳內容與事實不符,易引人誤解。

  針對幸福狐狸的虛假宣傳行為,白雲區工商局責令幸福狐狸停止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0萬元。

  第二,幸福狐狸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間在公司官網“創業故事”欄目以受益者的名義發佈25名代理成功創業故事作推薦證明。另於2018年4月底在該網站“招商加盟”欄目發佈“為什麼要加盟幸福狐狸內衣?七大代理優勢…03低門檻,無憂投資;04輕鬆開業,穩健收益…06高利潤,穩定收益;07不怕風險,不懼競爭。”含有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且該欄目頁面中未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針對幸福狐狸發佈的招商廣告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風險責任承擔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和以受益人名義做推薦等行為,白雲區工商局責令幸福狐狸立即停止發佈招商廣告、消除影響,並處罰款2萬元。

  綜上,白雲區工商局責令幸福狐狸停止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和發佈招商廣告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合計罰款22萬元。

幸福狐狸被罰22萬不思悔改 官網“創業故事”至今仍未刪除


  而在幸福狐狸官網上,很多新聞和公告依然以“幸福集團”自居,而“創業故事”裡以受益者的名義發佈25名代理成功創業故事作推薦證明的文章至今未刪除。

幸福狐狸被罰22萬不思悔改 官網“創業故事”至今仍未刪除


  有業內人士稱,幸福狐狸因官網虛假宣傳等被行政部門處罰後,只是做了少許調整,並沒有嚴格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而且更加過分。在官網上,幸福狐狸聲稱“與北京同仁堂興安保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保健食品分公司等公司以及外交部達成戰略合作關係。”

  知情人士透露,幸福狐狸宣傳與“外交部”達成戰略合作,實屬“扯虎皮”行為。《廣告法》第九條規定,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外交部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幸福狐狸都敢堂而皇之地“借勢”,膽子不是一般地大!

  關於幸福狐狸與北京同仁堂的合作,已有多家媒體曝光實則是一場鬧劇。2018年8月5日,在廣東幸福狐狸內衣設計有限公司全球戰略發佈會當天,總裁白龍講述與同仁堂合作的減脂事業,現場氣氛熱烈。


  2018年8月8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聲明稱,幸福集團在2018年8月5日於香港亞洲博覽館召開的“中國夢 世界夢 幸福夢”經銷商萬人大會中,擅自使用同仁堂北京公司關於保健食品批件、發明專利以及同仁堂健康研究院獲得國家CNAS實驗室認可資質等信息,並且宣傳帶有北京同仁堂logo的“燕麥營養代餐餅乾”。並以侵權為由要求幸福狐狸公司“永久撤銷在大會中使用的我司相關資質信息”,且將保留進一步採取相關法律措施的權利。

  通過查詢發現,在幸福狐狸官網上確實存在消費者所說的“與北京同仁堂興安保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保健食品分公司等公司以及外交部達成戰略合作關係”等內容,並附有“外交部”、“北京同仁堂”標誌,“XFHL代餐餅乾”的宣傳頁面上,產品包裝上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樣。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同仁堂興安保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保健食品分公司是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而同仁堂是我國中藥行業的老字號,始創於1669年至今已有300多年的歷史。

  有業內人士稱,現在虛假宣傳違法成本太低,加上監管難度大,消費者識別能力差,以至於讓不少非法經營的企業“鑽了空子”,在謀取不當利益的同時,還迅速做大做強,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而且很大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進行購買,也損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利益。



文章來源:中國質量萬里行,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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