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蟲夏草”還能壯陽?原來加了違禁成分!南通一店主獲刑半年

南通一小區便利店店主宣稱自己銷售的“冬蟲夏草”等食品具有壯陽作用,經檢測,原來是添加了一種名為西地那非的違禁成分。

近日,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蔡某以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同時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藥品、食品的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法院: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南通市民儲某到小區便利店購買生活物品,在櫃檯結帳時,他被櫃檯內擺放著的一盒盒“冬蟲夏草”“極品狼1號”“頂破天”等吸引。便利店店主蔡某趁機向儲某介紹,這些在食品服用半小時內具有壯陽作用。

儲某在簡單問詢後,花360元向蔡某購買了“冬蟲夏草”和“極品狼1號”各一盒。當晚,儲某在服用後覺得身體不適,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民警現場查獲“冬蟲夏草”“頂破天”“蟻力神”“金偉哥”等36盒。後經檢測認定,上述食品內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屬於國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藥成分。

當晚,蔡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後,蔡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在本案審理過程中,蔡某向法院退出犯罪所得人民幣360元。

崇川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蔡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蔡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蔡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綜合其犯罪情節、悔罪表現,法院最終判處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同時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藥品、食品的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對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患者危害極大

“一些不法商家在沒有或者根本就不可能獲得藥品生產資質的情況下,為了牟取暴利,把西地那非加入食品中,打著食品的旗號,放在藥店、性用品店以及網上銷售。”

該案合議庭審判長曹彬介紹說,西地那非是處方西藥,對患有心血管系統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身體危害極大,西地那非與硝酸酯類藥物,如硝酸甘油等一起使用會導致血壓急劇下降,嚴重者可危及生命。

曹彬介紹說,國家明令禁止不得在食品或保健品中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根據《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西地那非”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本案中,被告人為牟取私利,銷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食品,極有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損害,故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通訊員 曹燕飛 古林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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