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規定在辦公室落實學習

4月20日下午,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在職人員和臨聘人員組織學習《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係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簡稱“三個規定”),讓每個人員都將“三個規定”牢記於心、堅決執行,充分發揮人員崗位作用。

辦公室負責人傳達上級精神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三個規定”的責任感、緊迫感;日常工作每個人不要過問案件,干涉案件,自覺抵制各種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行為。把宣傳學習“三個規定”作為日常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的有機組成部分,每個人都要帶頭學習,確保覆蓋到每一名人員。強化對貫徹執行“三個規定”情況的督導檢查工作,把“三個規定”貫徹到每一個人工作中,辦公室開展自查自糾、定期及不定期的督導,每個人每月並報送涉及過問干涉案件情況。

通過學習,讓在職人員和臨聘人員明白辦公室人員雖然不辦案,也不能過問案件,打聽案情。對違反“三個規定”的人和事,依據高檢院《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肅處理,自覺落實“三個規定”常態化。

來 源: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室

編 輯:丁尚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