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归属起纠纷 卫辉市法官倾情调解定纷止争

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李娟)4月8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李源屯人民法庭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被告王某自愿补偿原告李某22万元,取得争议房产的所有权。

离婚后财产归属起纠纷 卫辉市法官倾情调解定纷止争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于2019年9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离婚时约定在市区购买的一处商品房仍共同共有,未明确财产归属。因房产归属问题,原告李某曾多次与被告王某协商未果,3月25日李某向卫辉法院起诉,要求房产归自己,愿意付给被告王某差价22万元。

李源屯法庭在对该案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告李某系男到女家落户,离婚后取得了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婚生儿子则由被告王某抚养。被告王某为儿子的将来考虑,对房产归属提出了相反要求,为表示诚意自己将该房产购房款全部付清。4月8日,经法庭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原告李某放弃房产所有权,由被告王某补偿原告22万元,并且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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