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來了,以後沒牌不得上路?!

在日常生活中,比起轎車的遮風擋雨,電動車因其靈巧方便,成為很多人每天出行的標配交通工具。但是,以後電動車可能不是你想騎就騎的了。4月15號,被譽為史上最嚴的電動車新規將開始正式實施。

那麼按照現在的電動車保有量,以後上牌的電動車是需要另外再購買嗎?不,看下一條!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佈的、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電動自行車需具備腳踏騎行能力,整車質量(含電池)禁超55kg,最高速度不超過25km/h,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只要你符合國家的規定,需要再上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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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新國標,國內的電動兩輪車將劃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而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屬性,需要考取駕照。也就是說,如果是電動摩托車的話就需要考取駕照啦!

可是,於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不登記、不掛牌的上路電動車會面臨扣車罰款20的處罰。在經過三年“過渡期”後,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行駛,違規上路將面臨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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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將由各地制定妥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消化超標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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