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最近,新華社、新華每日電訊一同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將公攤面積的討論推上了風口浪尖,文中追問: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攤面積?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攤面積亂象的關切?

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新華社發文追問,無疑給多年來飽受公攤之痛的公眾發出了一個好信號。事實上,公眾不僅從買房子、交物業費,包括北方的交取暖費,都是按照增加公攤面積來收取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向客戶收取空洞虛幻的空間使用費,無疑是一種違法,甚至是犯罪的行為。面對新華社的追問,公眾不僅要問,該哪個職能部門有責任去取消按公攤面積收取取暖費呢?

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據新聞報道:所有人買房都會面臨一個非常奇怪的問題,這就是公攤面積問題,比如說一個朋友買房,假設他買的是90平米的房子,有可能他實際拿到手的房子可以居住的面積有可能只有70多平,甚至如果是高層電梯房的話,這個面積可能只有60多平,那麼這麼多面積的差額是什麼呢?這就是公攤面積。近年來,隨著商品房價格攀升,部分開發商更利用普通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缺乏深入瞭解與測算能力,不斷推高公攤面積和公攤係數,使之快速上漲並超過了30%。2010年,山東高密某樓盤推出後的公攤係數甚至超過52%,使購房者很受傷。

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事實上,如果說賣房子公共部分需要由住房業主來支付,是一個規則問題,收取物業費也尚待商榷,但是按照虛空的公攤面積去收取公眾的取暖費,無疑是史上最大的坑爹事件。沒有使用暖氣的公攤面積,住戶憑啥交所謂的取暖費?如果樓前屋後都交了取暖費,大街上是不是也需要住戶去繳納??在一個沒有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的年代,鮮有利益集團能主動讓利或者還利給老百姓的。

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媒體曝光履行了其自身的職責,回頭再來探究究竟由哪個職能部門來解決這個歷史問題。首先應該由房地產按公攤面積收費的部門修正,因為包括賣房、物業費、取暖費等不正確的行為都是基於這個錯誤算法。其次,是物價部門,因為每次漲價都是由物價部門來發布的,很多物價部門還找幾個有相關利益的人去開個所謂的聽證會,根本就沒有替老百姓考慮和說話。第三,應由工商管理部門應該站出來糾正,因為工商部門的職能權力所在,有維權的職責。第四,和確定公攤面積相關的職能部門,出於職責和良心,都該站出來說句話了。

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房屋的公攤面積的亂象

公攤面積是個歷史遺留問題,由此產生的按公攤面積收取暖氣費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兒,裡面有著眾多的利益糾葛,在公攤面積這條線上,有著眾多的免單使用者,此前有多個媒體對此現象有過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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