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產業鏈猶在,“全額退保”橫行於市!

深度觀察 | 退保產業鏈猶在,“全額退保”橫行於市!

從“惡意退保”到“代理退保”,非正常性退保正在形成一條灰色利益產業鏈。4月9日,銀保監會發布一則關於防範“代理退保”的風險提示,再次將非正規性退保隱藏的風險公之於眾。『A智慧保』瞭解到,目前退保產業鏈猶在,“全額退保”仍橫行於市。客戶與險企在博弈過程中卻左右都受傷!


深度觀察 | 退保產業鏈猶在,“全額退保”橫行於市!

“代理退保”,時隔半年多再度引來監管親自提示風險。


4月9日,銀保監會表示,近期收到反映,一些個人或社會團體以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平臺、短信等方式發佈“可辦理全額退保”的信息,以慫恿、誘導等手段讓消費者委託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並以此收取消費者高額手續費,主要涉及傳統壽險、健康險等人身保險產品。


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指出,此類行為不僅擾亂保險市場正常經營秩序,而且最終損害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此,提醒消費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風險隱患,根據自身需求謹慎辦理退保,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在風險提示中,監管部門指出“代理退保”的三大風險:失去正常保險保障風險;資金受損或遭受詐騙風險;個人信息洩露風險。為此,監管提醒消費者要充分考慮自身保險需求,謹慎辦理退保;注意保護個人重要信息;通過正規渠道依法合理維權。


死灰仍在燃

“代理退保”產業鏈難根除


“代理退保”,惡意退保事件後的“官方定義”,在經歷半年有餘時間後,再有抬頭跡象。


監管表示,一些從事“代理退保”的個人或團體,為牟取利益冒充監管部門或保險公司工作人員進行虛假宣傳,稱消費者所購保險產品“存在欺詐行為,已有多名消費者投訴”或“繼續持有保單將蒙受經濟損失”等,挑唆、慫恿不明真相的消費者終止正常的保險合同,以達到可以“代理退保”的意圖。


但此行為會使消費者喪失風險保障。消費者未來再次投保時,由於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將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的風險。


而這些個人及團體,並非真正站在消費者立場,為消費者考慮。“代理退保”的後果,或是由消費者自己買單。


其實,早在2019年9月,就有媒體爆料“地下”退保產業鏈的存在及代理退保邏輯。低成本、高收益、高需求等特點促使這一產業鏈不斷滋生、蔓延。


隨後,監管也發佈《關於報送惡意投訴相關信息的函》(以下簡稱《報送函》),將這一地下產業鏈正式送入“法政大廳”。


《報送函》顯示,銀保監會要求各家人身險公司在2019年9月6日之前報送主要包括近三年(2017-2019年)每年惡意投訴導致全額退保的保單件數、金額、主要產品類型、操作方式、是否有產業鏈參與,公司應對措施及治理工作建議等。


通過各家險企報送信息,瞭解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治理方案,監管採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擊退了”部分不法分子。但時至今日,在淘寶等電商平臺上,仍然還存留著部分打著“全額退保”旗號的商家。


如今,監管部門再次將“代理退保”風險放置臺前,提醒消費者,足以顯示出這一地下產業鏈整治之艱難。


“代理退保”何以成“難治之症”?為何“經久不衰”?怎樣“氾濫成災”?一系列疑問的存在,便已揭示了保險銷售過程中更深層次的問題。


銷售誤導

退保產業鏈的誘因


此前,深圳保險行業協會發布消息稱,最近有社會人員通過社交平臺、網購平臺、電話短信等渠道,向消費者發佈“可在全國任意地區的任意保險公司辦理任何險種的全額退保業務,100%退保成功,安全快速”的虛假信息。


藉著“專業保險維權”名義,煽動消費者,從而促成委託其代理“全額退保”事宜,進行 “惡意投訴全額退保代理”。此利益鏈條看準“銷售誤導”的空子,由此滋生出黑色利益產業鏈。


銷售誤導,保險銷售過程中“最難治癒”的傷口之一,也是損害保險行業形象的一大痼疾。


監管曾反覆發文整治這一行業亂象。


如2019年5月中旬,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開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在保險銷售過程中存在欺騙、隱瞞、誤導等問題,進行不實、不當宣傳推介,未嚴格落實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制度;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惡意拖賠惜賠等問題。


而這些問題存在於保險行業多年,也是屢禁不止的行業性話題。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保險銷售誤導和理賠難等問題突出,案件和操作風險防控壓力仍然不容小視。


據銀保監會公佈的2019年保險消費投訴情況顯示,涉及保險合同糾紛的投訴達88745件。在投訴反映的問題中,就有關於理賠糾紛的投訴及銷售糾紛的投訴。


其中,銷售糾紛方面,財產險4868件,佔財產保險公司投訴總量的9.78%,主要反映強制銷售、營銷擾民和誤導保險責任或收益等問題;人身險21121件,占人身保險公司投訴總量的48.05%,主要反映誇大保險責任或收益、未充分告知解約損失和滿期給付年限、承諾不確定利益的收益保證等。


有需求,就會有市場,這或許解釋了“惡意退保”產業鏈的最根本由來。


“三高”驅動

退保產業橫行於市


雖說是逆市場規則而生,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市場需求的導向。一邊是來自利益的驅使,生成地下產業鏈,一邊是來自消費者的需求,讓地下產業鏈得以在夾縫中發展。其中,

高佣金、高定金、高需求助推退保產業火爆。


據深圳保險行業協會相關人士此前的分析,“惡意投訴”往往通過社交平臺、網購平臺、電話短信等渠道發佈虛假信息,宣稱可以協助消費者辦理全額退保等事宜,並要求消費者簽訂委託協議,收取押金,以保單、身份證明做抵押,收取消費者退保金額30%以上的手續費。


退保過程中,“惡意投訴”會挑唆消費者不得擅自接受保險公司的客服回訪,同時以維權舉報為名,煽動消費者向監管部門惡意投訴,以此達到退保目的。


此前,多家媒體以消費者身份諮詢那些自稱“退保專業人士”,套路基本如出一轍。投訴、投訴、再投訴,把能說的、不能說的對於保險公司“不利因素”全部作為投訴“證據”。


為了更貼近事實源,『A智慧保』登錄淘寶等平臺查看。雖然較此前涉及“全額退保”的商家數量明顯下降,但仍有部分“頂風作案”。


如一家打著“全額退保”旗號的湖北武漢商家,在淘寶標價1000元,其退保保證中包含“退保諮詢(免費評估)、保險止損(快速有效)、司法維權(正規渠道)”字樣。更不可思議的是,在對於商品的評價中,還有很多“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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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以消費者身份去諮詢退保事宜,但不同於此前的“投訴”手段,該商家以與消費者簽訂退保委託協議開始,通過委託協議,該商家與保險公司協商溝通(具體細節未表明),以達到退保的目的。


通過客服人員瞭解,該商家所標出的1000元只是基本金額,最終的費用還是與退保金額掛鉤。例如,需要退保10000元,如經過正常渠道退保,保險公司只退1000元,則該部分為商家口中的“現金價值”,如保險產品中未含有短期險,則該商家會按照(10000-1000) × 40%來收費,也就是他們所稱的佣金。


除此之外,在退保之前,該商家還需要消費者上交10%的押金,該押金的算法與上述佣金算法一致。如退保成功,押金抵部分佣金。如退保不成功,前提是消費者沒有中途“變心”,嚴禁全退;如因消費者中途“變心”,押金不退。


“或許這麼高的收益,才是驅動惡意退保產業鏈火爆的最大原因。”業內相關人士表示,在退保過程中,保險公司和客戶同樣都受到損失,客戶很多個人信息在退保過程都可能洩漏出來,不當投資可能血本無歸。


“專業銷售+強化雙錄”

成掐斷產業鏈利器


“惡意退保”事件發酵後,從監管層至各保險公司均加強了對此類事件的重視程度。


無論是監管收集各家險企因惡意投訴造成的保單件數、金額等方面的信息,還是相關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的各種風險提醒,都在為下一步的對策做準備。


“據我瞭解,目前有一些專業的團隊、律師在銷售環節借用保險公司過錯和監管投訴的方法幫助客戶退保。但我認為在保險銷售上一定要專業,通過雙錄杜絕業務員誤導。”某人壽保險公司理賠部相關人員表示。


作為減少保險銷售誤導的重要措施,保險監管部門於2017年底發佈的《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指出除電銷、網險之外,銷售人身保險達成以下條件,經投保人同意,啟用雙錄。


該條件即人身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向60週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產品。


2018年8月,銀保監會再次發佈《關於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徵求意見稿》,意思便是,互聯網保險也要進行“雙錄”。2019年5月,監管部門對《徵求意見稿》進行了第二次徵求意見。


相關人士還表示,專業化的銷售也是減少或杜絕惡意退保事件的重要基礎。除此之外,對惡意退保進行及時報備、及時上報投訴案件,也是應對惡意退保產業鏈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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