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成功協助臺灣地區法院送達法律文書

3月31日,花山法院接受臺方委託,成功協助中國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完成送達法律文書事項。

3月30日,花山法院收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協助臺灣地區送達文書函》,要求協助送達臺灣台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家親聲字第897號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駛負擔事件”傳票及訴狀一份。函件收到後,花山法院高度重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海峽兩岸送達文書和調查取證司法互助案件的規定》迅速辦理落實,並指派相關幹警予以送達。被送達人因工作原因在家時間不固定,為了及時將傳票及訴狀送至當事人,經多方努力,功夫不負有心人,花山法院幹警最終確定了受送達人在家時間,利用晚間時間,順利將訴訟材料交至當事人手中。

此次送達工作的順利完成,是花山法院協助臺灣地區司法工作、保障海峽兩岸人民的權益、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的一次具體實踐,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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