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映的電影《流浪貓鮑勃》由真人事蹟改編而成。主人公詹姆斯的悲慘人生被一隻可愛的貓咪拯救:他原本家庭破裂,在街頭賣藝,不僅收入寥寥,還染上了毒癮,前程一片灰暗。機緣巧合之下,他收容了一隻流浪貓,流浪貓在他身邊形影不離,人生轉機隨之到來。鮑勃吸引了大批人群,人們甚至還為它送上聖誕禮物,詹姆斯的經濟狀況由此也得到了改善。詹姆斯上街賣報之時,素不相識者也為這一人一貓的組合慷慨解囊,讓他不僅賣出了不少報紙,還和鮑勃一起登上報紙成為了名人。
詹姆斯甚至因為鮑勃而結識了在寵物醫院當志願者的女孩貝蒂,迎來了一段愛情。貝蒂熱愛動物,是一個素食主義者,在她心裡,所有的動物都應該愛護,不應該一邊養貓,一邊吃牛肉。詹姆斯並沒有追究貝蒂這樣做背後的原因,而貝蒂也願意給詹姆斯網開一面——在他戒毒之時,允許他吃肉。在鮑勃的陪伴和貝蒂的鼓勵之下,詹姆斯根除了毒癮,慢慢走上了正常的人生軌道,他的故事還得到了出版社的青睞,在槍手的幫助下,他出了一本書《流浪貓鮑勃》。
《流浪貓鮑勃》劇照在這個簡單溫情的故事裡,流浪貓鮑勃的出現讓一個男人的人生從此變得生動起來。詹姆斯愛貓,圍觀他賣藝的人愛貓,買報紙的人也愛貓,電影的觀眾更愛貓。但是,當人們融化於這隻可愛貓咪的美貌當中時,素食者貝蒂提出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回答——既然所有動物的生命都同樣珍貴,那麼,為什麼人人都愛貓愛狗,同時卻又心安理得地吃著雞肉豬肉牛肉羊肉呢?
是什麼決定了我們對動物的情感?
人類動物互動學者詹姆斯·史爾貝爾(James Serpell)認為,不同環境中的人對動物有著不同的看法。人們對待動物的態度基本上可以分成兩個層面,第一層面涉及對動物的喜愛程度:正面感受包括喜愛、同理心,負面感受有恐懼、厭惡等;第二層面是動物對人類是否有用(包括運輸、食用上的用處)或者是否會給人帶來損失(包括吃人或者吃人種植的食物等)。這樣一來,所有的動物都可以被分為四類:讓人喜愛而有用的、讓人喜愛而無用的、讓人厭惡而有用的、讓人厭惡而無用的。
普通家庭飼養的寵物貓、寵物狗,基本可以歸類於“讓人喜愛而無用”的範疇,而導盲犬則屬於“讓人喜愛而有用的”動物,而在一些對狗抱有鄙視厭惡態度的文化中,例如沙特阿拉伯,狗就是“讓人厭惡而無用的”一類了。同一文化對待特定動物的態度也並非一成不變,而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改變。例如,環境社會學者柯林·傑羅馬克(Colin Jerolmack)就曾經在文章《鴿子如何變成老鼠》(How Pigeons Became Rats)中提到,在一百五十年的時間裡,紐約人把鴿子從“令人喜愛而無用”這一類型中拎出來,轉而放進了“讓人厭惡而無用”的分類裡。
普通家庭飼養的寵物貓、寵物狗基本可以歸類於“讓人喜愛而無用”的範疇人類動物關係學家哈爾賀札格(Hal Herzog)著有《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他引用道德心理學學者喬納森·海德特(Jonathan Haidt)的觀點稱,在道德議題上,情感往往勝過理智,人類的動物的喜愛也是如此。可愛在人們的道德哲學裡似乎並不重要,但在現實生活中,可愛卻著實會影響人們看待生物的眼光。人們對動物的保護意願似乎沒有經過邏輯性思考。
調查發現,人們願意捐獻多少金額來拯救瀕危物種,實際上取決於這種生物的眼睛尺寸。娃娃魚固然瀕臨滅絕,但環保團體不會把它印刷在號召募捐的傳單上:它是體型最大的兩棲動物,頭扁、口大、身軀上長滿各種斑紋,還包裹著深褐色粘膜,模樣極不討喜。相較之下,圓鼓鼓、毛茸茸、眼睛外面圍著黑色圈圈的大熊貓則惹人喜愛,它也成為了世界自然基金會的標誌。我們喜歡熊貓勝過喜愛娃娃魚,喜歡老鷹而不喜歡禿鷲,更喜歡松鼠而不是蝙蝠……動物的長相毛茸茸還是黏糊糊,習性是搖尾巴還是吃排洩物,都會影響我們的判斷。總而言之,動物是不是惹人喜愛,是我們在乎它們的重要因素。在當今世界,被狗殺死的概率遠遠高於被蛇咬傷致死的概率,但我們大部分人還是更喜愛狗。
中國大鯢,俗名娃娃魚,是中國特產的一種珍貴野生動物
小貓小狗可以輕易地引起周圍人“哇”、“噢”的驚歎,奧地利動物行為學者康勞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最早提出,幼小的動物和小嬰兒都有相似的特點,胖嘟嘟的臉蛋、圓滾滾的眼睛、柔和的線條,可以激發出人類內心深處某種非常原始的情感和照顧慾望,讓人變得友好溫柔、心情愉悅,研究者稱這種現象為“可愛回應”(Cute Response)。“人類對於幼童產生這種憐愛的本能反應其實是進化的結果,而我們在養寵物的過程中無疑將這種反應轉移到了動物身上,僅僅因為它們具有和人類幼童相似的特徵。”進化生物學家斯蒂芬·傑·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認為。無獨有偶,《人類“吸貓”小史》的作者艾比蓋爾·塔克(Abigail Tucker)也有相似的觀察,他發現養寵物的行為其實是“一不小心點燃了我們的母性”的行為——我們看到寵物就像是看到了自己可憐巴巴的寶寶一樣。很多動畫片中動物形象的設置也與這一原理有關,小鹿斑比的原型本是幼鹿,可是迪士尼的動畫師們為了讓它更加打動觀眾,在幼鹿外形的基礎之上,縮短了口鼻距離,放大了頭部,加上圓鼓鼓的大眼睛——總而言之,更接近人類的嬰兒。
小鹿斑比
哈爾賀札格指出,豎琴海豹的例子似乎正能夠說明人類對可愛動物才會網開一面。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加拿大,人們抗議對海豹進行獵殺,他們把毛色純白、眼神漆黑的初生小海豹遭到殺戮的照片刊登出來,引發了眾怒。到1987年,加拿大政府下令禁殺海豹:然而,他們禁止獵殺的只是出生14天以內的小豎琴海豹,等到它們毛色變深、不再那麼可愛,就是可以被獵殺的時候了。
另一種佐證是,家養動物和野生同類的外表通常差別很大。艾比蓋爾·塔克指出,除了一些“有用”的動物生長出厚厚的皮毛或者更多的肉來滿足人類需求以外,很多家養動物即使是到了成年階段,也保持著和野生同類的幼崽極為相似的外貌,其中的一些幼齡化的長相源於其本身溫馴的性格,可是也反映出了人類對家養動物長相的偏好。
幼年的豎琴海豹,毛色純白、眼神漆黑(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人類的肉食禁忌從何而來?
從人類演進的過程來看,人喜歡吃肉是正常的。與人類有著最接近的親屬關係的黑猩猩也喜歡吃肉,不過肉食只佔它們食物中很少的一部分(約3%),可是,即便是250萬年以前的原始人吃的肉都比黑猩猩吃得多。人們普遍認為,吃肉是人類演化當中重要的一環,舉例來說,1966年一個名為“人,狩獵者”的重要人類學會議在芝加哥大學舉行,其中最受到推崇的論斷就是狩獵造就了人。雜食性的傾向不僅讓人長出了相對較小的內臟,長出了包含切割、裂解和咬合功能的牙齒,更讓人類大腦產生了質變。人類學家認為,食肉是人類腦容量比早期古猿類擴充了3-4倍的關鍵因素,交換肉類促成的群居智能也提升了我們大腦進化的程度。
雖然可以食用的動物種類很多,但是人們只鍾愛其中的少數幾種。其中一大原因在於,獲取這些食物比較方便。《槍炮、病菌與鋼鐵》的作者賈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曾經指出,雖然多數動物是可以吃的,但只有少數幾種可供人類進行大規模的農業繁殖。全世界有148種大型陸地棲息哺乳動物,但只有14種被馴養成功。美國人原本酷愛吃牛肉,如今則轉為食用大量家禽,主要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禽類養殖科學進步、雞肉工業進行垂直整合,市場上雞肉比牛肉更加便宜了。此外,我們攝取肉類的來源往往與居住位置提供的便利也有關係,一個住在日本的人可能比住在蒙古的人更常吃魚肉。
但是,在這些因素以外,哈爾賀札格提出,真正決定我們覺得某些動物可以吃而某些不可以吃的最大關鍵因素是文化。他引用了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進化人類學家丹尼爾·法斯勒(Daniel M.T. Fessler)和他的學生的研究成果,他們研究了78個不同文化當中的食物禁忌之後發現,可供食用的肉類比起可食用的植物遭受禁止的情況高了6倍。穆斯林和猶太人不吃豬肉,功能主義者認為這是為了讓人不受到旋毛蟲病的危害,也有人認為這是演變而來的禁忌,因為豬和人類食用的食物常常是一樣的。而人類學者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則指出,在信奉印度教的印度人那裡,牛肉是不能食用的,因為牛適宜耕種,其產生的牛奶和幹牛糞也有作用,所以不吃牛肉可以帶來更高的經濟效益。類似的例子是,在古代中國,耕牛是最重要的生產工具,所以從西周時就有“諸侯無故不殺牛”的規定。
《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哈爾·賀札格 著 彭紹怡 譯遠足文化 2012-7-5
但是,功能主義者的論斷並不總是讓學者們信服,一些學者認為,肉食禁忌來源於人心理上的怪癖。可哈爾賀札格在書中寫到,多數的肉食禁忌根本是文化傳統反覆無常和人類彼此模仿遺留下來的混亂結果。實際上,我們認為某種動物可否食用的觀點時常變動,“就像最流行的嬰兒名字一樣無常。”以狗肉為例,從考古學證據來看,人類吃狗的歷史已經有幾千年之久。狗在人有吃有喝的時候分一杯殘羹冷炙,在人沒吃沒喝的時候就會被燉成晚餐。阿茲特克人還培育了一種專門用來吃和祭祀用的無毛狗。在剛果盆地,狗被緩慢毒打而死,以確保肉的軟嫩可口。亞洲人更是年均進食1600萬隻狗和400萬隻貓,其中,中國人吃掉的狗最多,韓國人也像中國人一樣,相信在冬天吃狗肉可以滋補血氣、暖胃祛寒,有養生功效。當然,就在他們吃下狗肉的同時,也有很多狗成為了寵物。因此,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韓國人開始不贊成吃狗肉的行為。
2018年7月28日,韓國首爾,當地動物保護活動家在光化門廣場上示威,自囚鐵籠呼籲禁止狗狗屠殺(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哈爾賀札格認為,吃狗肉禁忌的根源在於人不吃他們鄙視的動物,也不吃喜愛的動物。在印度教裡,狗是動物界的邊緣角色,它們近親交配,還吃排洩物、嘔吐物和屍體,因此遭到鄙視。伊斯蘭教義也把狗看做是不潔的。所以,印度教和穆斯林不吃狗肉的原因和美國人不吃老鼠肉一樣,因為這種動物本身是受到鄙視的。但是,西方國家的愛狗者們不吃狗肉的原因卻截然不同——對美國人來說,狗是家庭的一份子,因此吃狗就相當於吃人。不過,在有些文化當中,狗既可以被當成家庭成員,也可以視為寵物,這似乎產生了矛盾。在中國和韓國,用來吃的狗常常是黃狗,它不是寵物。進行買賣的時候,用於食用的狗和當做寵物的狗會裝在不同的籠子裡,進行區分。
一邊養貓一邊吃豬是偽善嗎?
吃肉伴隨著一種罪惡感。研究者發現,肉製品顏色越鮮紅、看起來越接近屍體的形狀,就越不討消費者喜歡。雖然大家都喜歡新鮮的食材,可是新鮮的肉類卻可能讓消費者深感噁心。如今,肉類加工商也在極力降低產品給顧客造成一種屍體的感覺,他們把肉類做成小包裝,用醃製、切片等方法,總而言之讓人難以想到它們本是活生生的動物。這種情況如今十分普遍,以至於法國社會活動家席里爾·迪翁(Cyril Dion)在一次訪談當中告訴界面文化,如今很多法國小孩子甚至以為雞是從超市裡來的、魚就是魚肉的切塊。
倫理學家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在他的重要著作《實踐倫理學》中指出,一個生物最起碼的利益就是不要遭受痛苦,我們應當保護所有有知覺的(sentient)生命的福祉。可是,而在工業化養殖當中,無論是豬牛還是雞鴨,它們的命運都是被閹割、被烙印、被電昏、母子分離,最後在疼痛和驚恐中遭到屠宰,命運相當悲慘。喬納森·海德特在拜讀了辛格的著作之後也認識到,食品工業對待動物的態度是完全不道德的,可是他卻沒有因此而放棄吃肉。他寫道:“從那天起,我打心底就反對工業化養殖,然而這只是我的道德態度,而不是實際行動。我沒有辦法放棄肉的美味。在讀完那本書以後,我生活的唯一改變就是,每次點漢堡的時候都在心裡瘋狂數落自己的偽善。”哈爾賀札格也有類似的感受,他也願意多花錢買那些聲稱“以人道永續的方式飼養的”牛的牛肉,或者是“沐浴在溫暖的陽光下”長大的雞——雖然他也覺得,“天然”和“人道”這樣的語彙常常已經變成了營銷話術。
“為何愛一個卻吃另一個?”素食主義組織在美國丹佛樹立的廣告牌吃肉相當於剝奪了動物的生命;幾乎所有的動物都在飼養、運輸、屠宰的過程當中忍受著極大的痛苦;我們必須要砍伐森林、種植穀物來餵養動物,會增加碳排放量;吃肉還會導致肥胖,增加罹患心臟疾病的風險……反對吃肉的論點是可以找到充足論據支撐的。可是,人們依然愛吃肉,連素食主義者群體中也不乏重新開始吃肉的人。
哈爾賀札格把人與動物的關係比作是“身體與心靈的混沌戰場”。那些愛狗愛到會和狗親吻的人,那些看到小貓咪就會瞬間融化的人,也會穿戴動物皮製品、吃牛肉火鍋。為什麼會這樣?他認為,多數人對其他生物如何被對待是沒有立場(non-attitude)或者持有空泛立場(vacuous attitude)的。他們的想法是由很多互不相關的想法和單純的思緒結合而成,而不是建立在深刻思考與動物相關的道德問題的基礎之上。這也和知覺心理學者保羅史洛維克(Paul Slovic)所說的“精神麻痺”(psychic numbing)有關——悲劇越大,越少人在乎。人們捐給一個網絡上走紅的白血病女孩的款項,比捐給十個病痛中的孩子的錢還要多;人們對一個犀利哥的關懷程度,比對一萬個普通街頭流浪漢的關注程度還要高。當需要關懷的數目已經令人難以承受,憐憫的情緒就隨之崩壞。
大多數人根本沒有重視過動物議題。蓋洛普調查顯示,在美國成年人對墮胎權、女權、環境保護、動物權利、消費者權益等等社會議題的關注當中,動物權利是人們最不關心的。事實上,除了家裡的寵物,人們實在不關心別的動物如何被對待。寵物作為家庭中的一份子,符合了人類“家庭至上”的天性。這樣的結果就是,我們用於裝扮自家寵物的花銷,遠遠超過了捐獻給動物保護組織的錢。
彼得·辛格曾經在接受界面文化專訪時提到,作為動物保護運動的重要人物,他自己家裡沒有一隻寵物,而且比起近在咫尺的小貓小狗,他更關心用作食物的雞鴨牛羊。為了這些動物的福祉,他堅持吃素,並帶動全家人吃素。在你我身邊很少有人能夠這樣做。畢竟,對肉的喜愛鐫刻在人類的基因當中,延續了數百萬年。可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銘記,人是唯一有能力直視其他物種的處境並且拒絕吃掉它們的動物。“所謂的矛盾並非出於精神異常或者偽善,相反的,矛盾無可避免,這就是人性。”哈爾賀札格寫到,所有的事情都要比想象中的更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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