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送養,充斥著物慾和性慾的人口販賣

網絡送養,充斥著物慾和性慾的人口販賣


高管,性侵,養女——三個詞疊加起來多麼違和,然而卻真實發生。/截圖自@緊急呼叫微博


鮑某明之後,還會不會有張某明、李某明、王某明……


文 | 土衛六

原文首發於《新週刊》APP,歡迎下載


鮑某明案,把送養這個原本在暗處的話題,擺到了聚光燈下。


原本在民間,領養和送養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社會現象。


有的女性意外懷孕,有的男性拋妻棄子,有的家庭突然破產……變故之下,

孩子成為“累贅”。


把孩子送給需要的家庭,似乎成為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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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腕難解“剛需”。/截圖自中國青年網


還有一個現實的情況是,《收養法》對收養對象限制極為嚴格,且程序繁瑣。因此,在民間,尤其是農村地區,法律監管之外的收養仍然佔據主流。


尤其在互聯網隱秘性的加持下,網絡收養正在變成一場充斥著物慾和性慾的人口販賣。


孩子是人,不是商品


孩子不是商品,送養者和社交媒體上眾多送養群群主當然清楚。否則,他們也不會把交易孩子的價格稱為“營養費”。


但這樣的暗語仍然無法掩蓋其人口販賣的本質。


在一些論壇裡,鍵入“收養”“領養”等詞語,隨即閃現出“誠信收養女孩”、“我想領養個孩子”、“懷孕中的男寶,求領養”這樣的標題。雖然QQ、知乎一番封殺之後,再搜到這樣的群組和帖子已非易事,但它們中的相當一部分,會改頭換面、以更加隱蔽的方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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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8”,是指“營養費”8萬元。/北晚新視覺


在送養產業鏈中,既有“現貨”,也有“期貨”,即使尚未出世的孩子,也能成為明碼標價的商品。


“河北,孕,女,36周,低補。”

“廣東,孕,男,37周,中補。”

“真心L,女寶,騙子繞行。”


從幾萬元的“低補”,到十幾萬元的“中補”,在這些“營養補貼”誘惑下,一個個包裝成愛心人士的人販子把“S(送養方)”和“L(領養方)”聚集在網絡上,從中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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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愛心?真是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圖據新京報


有的甚至即使打出了愛心的旗號。


據新京報調查,有的送養群組取名就叫“圓夢**愛心群”。據瞭解,叫這個名字的群組遠不止一個。


其實這個群名淵源甚深。據華西都市報報道,早在2014年,涉嫌買賣嬰兒的“圓夢之家”網站就曾被公安部統一指揮,一舉搗毀。當時解救了382名嬰兒。


誰知6年後,“圓夢之家”再一次出現在公眾視線。


本該愛心氾濫的群主,卻像一個亡命天涯的囚徒,謹慎得很:群裡“潛水”不說話的,秒踢;談論無關話題的,秒踢;交易成功還不退群的,秒踢。


為了躲避QQ安全中心監控,群主時不時就會把群解散,然後再建新群。群主每天這麼“辛苦”,面對一個個明碼標價“預售”的孩子,面對10萬元左右的“營養費”,面對這麼肥的“肉”,不可能一點好處都不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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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的送養貼,事後已被刪除。/截圖自知乎


群主撈的好處,其中包括代辦準生證明拿的提成。他們甚至跟醫院建立了合作關係,可以給點錢,就把

領養變成“親生”。


據法治週末報道,有些醫院不確認孩子的情況,只要提供材料,領養回來的即便是三四歲孩子,也可以在醫院開出零歲的出生證明。


“圓夢之家”網站創建人周代富在被警方逮捕後交代:他在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以2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上百份《出生醫學證明》。此後,他又以5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價格,向山東、山西、安微等18個省市出售,總共從中獲利約60餘萬元。


這還是6年前的行情,至於現在這些群主漁利多少,想都不敢想。


但並非所有群主都有這樣豐富的“資源”,於是衍生出一些中介,有的中介還聲稱可以幫孩子上戶口。這其間還有真真假假,不少騙子摻和其中,而孩子只是一枚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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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統計了一組重慶地區的收養數據。


這樣的畸形交易之下,孩子如果能有幸“賣”到一個好的家庭,那命運也隨之改變,總算是時來運轉。


但命運往往不會如此順遂。


別讓送養女孩淪為性奴


2015年11月,13歲的李星星被母親“送”給了鮑某明。


儘管鮑某明不願承認和李星星的養父女關係,但李母稱自己“就是送養,只是沒有收錢”。


相關部門查到,鮑某明有瀏覽“送養”“送養女寶寶”QQ空間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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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李星星在醫院做了外科檢查,多處外傷。/南風窗


據南風窗報道,2016年初,剛滿14歲的李星星拿到手機,在百度上查詢“下體疼痛的原因”。彈出的醫生診療窗口告訴她:“你被強暴了。”


這是李星星第一次面對這樣的詞彙,“什麼是強暴?”


強暴“養女”,還要解釋成《洛麗塔》式的愛情,還揚言待李星星成年後可以領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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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的自辯。/界面新聞


李母一送了之,自己自由了。可李星星至今仍沉淪在“獸父”或“變態男友”的心理陰影中,重度抑鬱,想回歸正常的日子都難。


2017年8月12日,南京南站候車室內發生一起猥褻女童案件。


一名18歲男子在候車時,把同行的一名10歲女童抱在大腿上,將雙手伸進該女童的衣服裡,“上下其手”。其家人就在身邊,但卻視若無睹完全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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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正在猥褻女童。/@作家陳嵐微博


不論是早戀還是兄妹,這樣對待一名女童,都背離人倫、違反法律。


事件經網絡曝光後,猥褻女童的男子被刑拘,隨後查明的事實讓人不寒而慄——這名女童竟然是該男子父母的養女。


這讓網友們炸鍋了:


“火車站大庭廣眾之下,都能如此熟練地行苟且之事,在家還不得更加禽獸不如?”

“這到底是養女兒呢,還是給兒子養了個性奴,女孩也太慘了吧?”


性奴!這就是為什麼《收養法》要限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孩,還增加了一個“40歲年齡差”的條件:

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週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該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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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名嘴艾倫自曝遭繼父性侵:當時15歲,媽媽不信我。/截圖自CNN


但網絡收養,似乎脫離了法律的約束,所有的條件淪為一紙空文,為收養性奴提供了溫床。


既然生而不養,那就請別再生


曾在中國上映的黎巴嫩影片《何以為家》中,只有10來歲的妹妹被親生父母賣出去當“小老婆”。


眼看著親妹妹被帶走,作為哥哥的贊恩再反抗,也無力。


在法庭上,法官問贊恩為什麼要起訴自己的父母。贊恩的回答讓人感到動容:“因為他們生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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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的孩子而言,出生即深淵。/《何以為家》


媽媽質問贊恩:“我這一生都是奴隸,你還敢批評我?你有什麼權利批評我,你有我這種處境嗎?


明知是這種處境,為什麼還要生下一胎又一胎呢?


自己身在貧困邊緣,為何還要把這樣的苦難帶給一個又一個孩子?


生下來而養不活,這樣家庭的孩子,難道天生就要被賣、被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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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被送走時,媽媽說“不許回來”,結果妹妹再也回不來了。/《何以為家》


少女時代的李星星,被賣給了衣冠楚楚的鮑某明。在李母眼中,鮑某明有身份有地位,應該可以給女兒帶來更好的未來,結果卻成為噩夢的開始。好在惡行敗露,正義降臨。


但鮑某明之後,還會不會有張某明、李某明、王某明……我不敢再想。


港劇《肥貓尋親記》中,無力撫養弟弟妹妹的母親將孩子們全部送養,只留下肥貓(鄭則仕飾)一人。


送養當晚是個雨夜,捨不得弟弟妹妹的肥貓在雨中痛哭受寒,高燒成“智力障礙”。此後母親在悔恨中去世,肥貓遵遺囑逐個將弟弟妹妹重新找到。


弟弟妹妹中有功成名就的律師、醫生,也有的在社會底層掙扎,甚至墮入犯罪的深淵……作為父母,難道不用為孩子這樣的結局負責嗎?


自己的境況變壞了,就想著把孩子送出去;等孩子情況變好了,又想著要沾點光。浙江紹興的王女士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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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南方都市報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2018年12月,王女士因“送養兒子34年後向其求助”引起社會關注。34年前,王女士因生活拮据將1歲兒子送人。如今,她又因為生活拮据求助當年被送走的兒子。


兒子如今生活不錯,年薪55萬元。從人倫角度而言,好歹也是血親,幫一把似乎理所應當,但卻有79%的網友認為“不該幫”。


這麼高的比例說明什麼?


生育,即為責任。不應是縱慾過度的意外,也不應是賣子牟利的手段。


如果沒有做好為人父母的心理準備和物質基礎,那還是做好避孕吧!


斬斷送養黑手,光靠法律不夠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者李春雷曾對2000年以來媒體公開報道的133個拐賣兒童案例進行統計,發現不論是團伙勾結還是單獨作案,有67起案件都是親生父母所為,佔比超過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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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一幅海報在朋友圈廣為流傳:“販賣兒童,死刑!我要做第N個承諾者!”


這雖然反映出民間對販賣兒童的痛恨情緒,但對送養行為也存在一定的誤讀。


一方面,據衛健委數據,中國育齡夫婦的不孕不育發病率已經高達15%,不孕不育人數超過5000萬人,孩子就是“剛需”。


另一方面,《收養法》所框定的合法收養範圍實在太過狹窄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尤其是第三條,如何證明“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收養法》並沒有給出明確流程。這導致法定流程非常難落實,無疑給了民間送養黑市生存的空間。


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執行主任肖之娥建議,網絡送養需要民政、公安、網信等部門嚴查嚴防,從源頭監管。“適當降低收養門檻,簡化收養的程序,這類問題也會減少。”


打擊網絡收養中的非法行為,靠提高收養門檻是做不到的;反而需要降低門檻,讓更多的收養行為進入到法律的監督體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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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QQ裡找到的求女群,可見“剛需”之強。/截圖自QQ


同時,民間救濟也必不可少。


諸如臥底在送養群裡的打拐者,他們的確可以勸阻一些父母不要出賣自己的孩子。但這些生計艱難的父母,如何救濟,也是社會應當合力解決的問題,而不是勸阻就完事了。


另外,像李星星這樣的女孩,在幾次報警都不給立案的情況下,青少年救助機構能夠提供更多幫助。換言之,青少年的法律援助問題如何解決,這些都是亟待完善的環節。


而現在我們做到的,才只是揭示了網絡送養的黑色產業鏈,這僅僅是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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