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撞還要支付2萬元 故意“碰瓷”實施敲詐男子被刑拘

得知張某駕駛證被吊銷,卻還經常駕車外出,於是利用無證駕駛心虛的心理,分工協作通過製造交通事故進行敲詐,向“被撞者”索要賠償。4月22日上午,記者獲悉,宿豫警方近日就成功破獲一起這樣的敲詐勒索案件,3名男子被刑拘。

车辆被撞还要支付2万元 故意“碰瓷”实施敲诈男子被刑拘

4月上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夥同王某、尹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張某因危險駕駛被吊銷駕駛證的情況下,根據事先策劃的“碰瓷”方案,共同選定“碰瓷”地點,由王某某、王某隨時觀察被害人張某駕駛車輛動態,並及時傳遞給尹某某。尹某某駕駛轎車在預定地點,對被害人張某駕駛的轎車故意撞擊,造成車禍現場。

隨後尹某某等人以要走保險、報警為名,敲詐張某人民幣8萬元。王某某則以朋友身份出現,幫助張某與尹某某協商處理。最終張某實付人民幣2萬元,3人敲詐得手後將所得贓款平分。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宿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避免該類“碰瓷”事件發生:首先要遵守交通法規,如張某認識到自己因危險駕駛被吊銷駕駛證,一旦駕駛便是違法行為,嫌疑人便沒有可乘之機。因此,遵守交通法規,是避免類似“碰瓷”事件發生的前提;此外,發生車禍要及時報警,因為嫌疑人的行為並不高明,無非是利用了被害人被吊銷駕駛證、酒後駕車等自身有違法犯罪行為而不敢報警的畏懼心理。(記者 孫軍賢 通訊員 張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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