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應備考】公共應急事件中的計劃與控制能力

計劃與控制能力是指能夠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利用可支配的資源,設想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使工作按預想的進程和方向發展,以獲得期望的結果。


計劃與控制能力針對公共突發性應急事件時,需要基層公職人員有效地快速採取解決措施。但是,就近幾年發生的突發事件來看,我國基層公職人員在面對突發公共事件時,不管是在事前的分析預測,還是在事中的快速應對,以及事後的善後處理方面,其應急能力依然存在很多的不足之處。


因此,公職類考試側重於對考生計劃控制能力的考察,有助於選拔、構建一支高素質、高能力、高效率的公職隊伍。同時也是鞏固我國執政黨地位和我國社會長治久安的需要。


【綜應備考】公共應急事件中的計劃與控制能力


公共事件是指大範圍的,群體性的,在社會在造成了廣泛影響的事件;突發性公共事件是指在較短的時間內急速爆發的,具有一定普遍性的社會危機。突發性公共事件具有突發性、普遍性和非常規性三個特點。公共事件應急處理是指應用計劃控制能力的相關知識和技巧,對突發性公共事件進行有效應對,避免事態擴大,及時解決突發性問題。


在處理公共突發事件時候要把握以下原則:

首先,要秉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

其次,要把握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原則。

再次,要進行社會動員,全民參與。最後,要保持信息公開,引導輿論原則。


在日常工作中,當私人的緊急事情與工作產生衝突時,要求我們能夠秉持先公後私、公私兼顧的原則對事情進行處理。

依法依規依程序處理問題。無論任務有多緊、壓力有多大、時間有多趕,都一定要牢記自己的職權範圍,嚴格遵守辦事的既定程序處理問題,不能越權辦事。


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常常帶有不確定性的因子,但是勢必也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係。公職人員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危機感和緊張感,收集整理相關的信息並準確判斷事件的性質,做出科學的預測,積極主動的做好相關的準備工作,制定瞭解突發公共危機事件的總體預案,熟悉運用相關的法律條文,掌握處理的方法和流程,做好應急物資、應急資金的儲備,儘量將公共危機事件消滅或者是控制在萌發階段。


公職人員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時,需要內修外養,既需要自身能力和素養的提高,具備相關危機意識、應急知識儲備以及應急綜合技能,也依賴於外部環境的支撐,即國家機制方面、應急、培訓、激勵、監督等機制方面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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