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前言

希臘城邦制,是興起於歐洲上古時代,發展於中世紀的一種獨特的社會制度,用我們中國傳統的哲學觀念來看,頗有點道家老子的“小國寡民”的模樣。

但實際上,與老子所倡導的“民至老死不相往來”不同,城邦制之下的歐洲不但商業活動頻繁,而且諸國林立,混戰不休,並且對以後歐洲的歷史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而憲政思想,是近代歐洲工業革命以後,隨著資本主義的萌芽,與之相配套而產生的一種政治思想。那麼緣起於希臘的城邦制,對於歐洲近代憲政思想的出現,產生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城邦制的起源

任何一種思想文化的新生,都不可能是憑空創造的,憲政思想自然也是一樣。雖然它是為了匹配新生的資本主義政權而產生的一種政治思想,但其根本也是在歐洲過去的制度之上發展而來的。其中諸如保障人權,崇尚自由等等思想,在城邦制時代就已經出現。

那麼古代西方城邦制究竟是如何產生,又具有哪些特點可以被憲政思想所繼承呢?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多山少平原的地理

城邦制起源於古希臘,跟當時希臘半島多山,少平原的地理環境有著直接關係,又因為位於地中海沿岸,許多部落是生活在各種各樣的海島之上的,獨特的地理環境造就了多姿多彩的文化,也給城邦制下的西方世界,留下了很多具有鮮明時代特點的制度和歷史。

不管是海島,還是山地之間夾雜的小塊平原,都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無法彙集成大量的人口,從而形成了小國林立,一城一國的現狀。

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之中說:

“人是城邦的動物……當多個村落為了滿足生存需要,以及為了生活得美好結合成一個完全的共同體,達到足以自足或近於自足時,城邦就產生了。”

城邦制的社會結構下,每個城邦都是相對獨立的,而且人口構成也比較穩定,一般是以一個部落,或者是同一個民族的人口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個城邦,城邦互相之間的流動性比較稀少。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城邦時代建築遺址

又因為人口的稀少,使得統治結構比較扁平,管理層對於下層民眾的依賴較深,這也使得底層民眾在面對統治者時有了更多的議價權。

另一方面,一城一國的現狀又促使當時的希臘城邦不得不依賴繁榮的商業活動來滿足生產生活所需,這就導致商業活動在社會生活之中的佔比較高

由此,城邦制的社會制度下,最基本的社會特點就呈現了出來,其一就是城邦與城邦之間地位相等,相互獨立。就算是在戰爭之中某個城邦被打敗,但因為地理條件和人口數量的限制,使得作為征服者的城邦無法徹底同化被征服者。

而繁榮的商業活動,又促使各城邦之間頻繁的交流,每個城邦的管理狀態,生存水平等很容易就被其他城邦所知曉。這種情形之下,再加上比較扁平的統治結構,一定程度上就對皇權形成了監督作用。

同時,如同中國古代的鄉間的宗族自治一樣,以血緣,習俗等等方式聚集而成的城邦,元老和貴族們在其中有著重要的影響力,對皇權形成一定的制約作用。

城邦制從政治經濟上對歐洲憲政思想的影響

歷史決定未來,城邦制的歷史現實,促使在很長時間內,歐洲大地上的各階層都沒有習慣於頭頂上有一個至高無上又大權獨攬的最高統治者,尤其是各個城邦的領主們。

直白一點說,就是社會上沒有形成像中國古代那種“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大一統思想。

英國有句諺語,叫:

“兩個魔鬼,勝過一個聖人!”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憲政制度下的國王

憲政兩個字,“憲”是“政”前面的,也就是說憲法是高於最高統治者的,這對於中國古代來說幾乎是不可能,就算是所謂的“王子犯法與民同罪”,也只是提高到王子的程度,皇帝本身是不可能犯法的,因為他就是法律。

顯然歐洲歷史上並非如此,城邦制的狀態下,每個城邦的領主雖然具有統治權,但因為無法形成大一統的國家,各個領主之間相對獨立,他們不可能每個人都變成法律的化身。

這就促使了憲政思想之中,憲法能高於皇帝的政治體系產生。

反過來,皇帝作為最高統治者,權利的相對集中又使其成為國內各個貴族之間的裁決者和調劑者,同時監督憲法得到有效的施行。

因為組成國家的各個城邦相對獨立,中央政府對其管控的能力,需要去靠獨立的城邦領主去施行。換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就是組成國家的各州相對獨立

,中央政府只有監督地方政府施政的權力,而不能直接干預到地方政府的自治範圍之內。

現代西方各國,雖然是統一的民族國家,但這種各州自治聯盟的方式,依然被保存了下來,成為社會基礎的組織結構。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議會

從經濟的角度來看,城邦制之下的古代歐洲,經濟活動主要有兩個特點,其一就是

商業活動的繁榮,其二則是以貴族莊園制經濟為基礎的歐洲古代主體經濟形式。

商業活動的繁榮促使了商人地位的提升,也就為憲政思想之中資本在政府之中的作用提供了基礎。正如前文所說,所謂憲政思想,是在資本主義萌芽產生後,新的社會關係對政治制度提出的要求。

由此,從國家政治和經濟的角度來看,歐洲古代的城邦制結構,為近代歐洲憲政思想的興起提供了基礎和武器。憲政思想正是在城邦制的歷史之上發展而來的。

城邦制從民間思想上對憲政思想的影響

另一方面,從個人的角度出發,城邦制之下,底層民眾對於統治者更多的議價權,決定了近代歐洲憲政思想之中追求個體自由的方向。也就是說,近現代西方憲政思想之中強調個體權利的思想,實際上是來源於古代歐洲城邦制結構下,扁平的統治結構。

  • 任何議價權都是相對的,百姓的議價權高,政府的議價權就低。極度追求個體的自由,就難以讓個體在面對集體時犧牲自己的利益。

法國學者在《自殺論》中說:

“在希臘城邦,只有未經國家批准,自殺才被視為非法……如果在自殺之前說明生活難以忍受的理由,請求公民大會批准,如果請求正式得到同意,那麼自殺就被認為是合法的行為。”

個體的意見能夠改變法律施行的標準,這個說法看似奇怪,但正好體現了希臘城邦之中,個體對於政府的相對議價權。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憲政思想自然也不能背離大多數西方人個體追求自由的思想,這也正是現代西方人權思想濃厚的基礎,說的直白一點,就是政府對民間的號召力有限,個人主義盛行。

同時,從個人與國家的關係來看,因為城邦之下的社會組織結構,其實類似於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合作,共同保證族群和國家的發展。如此現實之下,形成的西方近代憲政思想,就特別重視從法律的角度來規定國家和個人的義務。這個法律其實從很大程度上來講,可以看成是一種契約。

即國家為民眾提供什麼樣的服務,與之相對應的民眾對國家負有什麼樣的義務。一旦雙方有一方不能嚴格的按照“法律”這種契約來滿足對方所需,那麼就會在實質上造成國家與個人之間契約的終結。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是中國古代“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大一統思想。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雅典衛城

從歷史淵源上來看,因為中國古代封建時代一直所追求的大一統思想,不管是從人口數量還是統治結構來看,統治者對於個體的依賴遠沒有西方城邦制之下強烈。這就導致了中國傳統文化之中強調的是個人對國家的義務,卻很少提及國家對個人的保障的原因所在。

結語

城邦製作為貫穿歐洲古代歷史的基本社會制度,對於歐洲包括世界的歷史當然是毋庸置疑的,這一點在近代歐洲憲政思想的出現和發展上表現的尤為突出。兩相比較,就不難看出,近代中國歷史上想要照搬西方憲政思想建立政權,最終卻已失敗告終的原因。

因為從統治基礎上來講,中國古代的傳統文化之下,沒有形成類似於西方古代城邦制之下的種種社會特徵和價值導向。沒有“小國寡民”和“地方自治”的基礎,就不可能像西方一樣,形成權責分立的憲政制度。

希臘城邦制,是如何對後世歐洲“憲政”思想產生影響的?

懸崖上的希臘修道院

沒有百姓和統治者之間的相對議價權,就不能在憲政思想的框架下,真正實現“憲法”高於“君主”這樣的統治結構。

由此觀之,任何制度和思想的變遷,都必須立足於當時社會的現實,風俗習慣,制度淵源,民間價值取向等等。只有同時滿足這些條件,制度的變革和完善才能有有跡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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