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未成年人是每個家庭的希望

更是社會健康發展的希望

未成年人犯罪

侵害的不僅是他人的利益

更葬送了自己的未來

涉罪未成年人大多心智不成熟

因家庭環境、社會影響等因素誤入歧途

事後悔不當初,令人惋惜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時,前鋒區人民檢察院以“教育、感化、挽救”為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用心用情讓“失足少年”不再重蹈覆轍,讓問題少年重回生活。


大學畢業後想從軍保家衛國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胡天天(化名)簽署幫教考察協議書

 胡天天(化名),男,18歲,廣東省某大學學生。

 

  2019年7月,胡天天在廣安市前鋒區盜竊他人財物,後被公安機關抓捕並移送審查起訴。前鋒區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胡天天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目前還是在校大學生。考慮到胡天天系初犯、偶犯且犯罪金額不大,並已全數返還被害人並獲得諒解,經檢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其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6個月。考察期間,胡天天嚴格遵守考察規定,遵守法律法規,在學校認真學習,取得了好成績。


  考察期即將結束,因疫情,胡天天無法按時到場結案。對此,檢察官通過視頻連線對其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之後又通過郵寄方式將正式文書送到胡天天手中。收到不起訴決定書後,胡天天很激動,他告訴檢察官姐姐,以後一定要好好學習,大學畢業了想去從軍,做保家衛國的好戰士。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檢察官與胡天天(化名)遠程視頻瞭解近期動態

腳踏實地學廚藝,早點做大餐給奶奶吃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劉小明(化名),男,17歲,廚師學徒。


  2019年8月,劉小明在廣安市前鋒區某賓館內開房容留他人吸食冰毒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前鋒區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劉小明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犯罪情節較為輕微,系初犯、偶犯,經檢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其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6個月。


  由於父母離異,劉小明常年跟隨奶奶生活,生活困難,只能靠打零工賺取生活費。2020年2月,檢察機關對劉小明的考察結束,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問到今後的打算,劉小明說,想去叔叔經營的飯店裡做廚師學徒,以後做大餐給奶奶吃。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劉小明(化名)收到不起訴決定書

2020是我全新的開始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錢亮(化名)簽收不起訴決定書

  錢亮(化名),男,18歲,待業。


  2018年3月,因一時的“兄弟義氣”,錢亮攜帶管制刀具在廣安市前鋒區某歌城參與打架鬥毆,接群眾舉報,公安機關及時到場制止。錢亮因涉嫌聚眾鬥毆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考慮到錢亮犯罪時系未成年人且犯罪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經前鋒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其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察期1年。


  考察期間,錢亮老老實實在家幫父母打理生意,很少外出。錢亮的父親告訴檢察官,經過1年的幫教考察,錢亮聽話、懂事了很多,疫情期間更是老老實實呆在家裡。2020年3月,錢亮考察期限屆滿,前鋒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錢亮告訴檢察官:以前自己做事衝動,經過這次教訓,以後一定安份守己,遵紀守法。2020年,想去考駕照並學著做生意,開啟新的人生。


曾經,他們失足犯錯

經過幫教考察

現在,他們將重新迴歸社會

對於未來的日子

他們都有了新的規劃和打算


浪子回頭金不換

願你們

勵志篤行,不負韶華

所得皆所願


案後說法:附條件不起訴,是指檢察機關對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責任時,給其設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內積極履行相關社會義務,並完成與被害人及檢察機關約定的相關義務,足以證實其悔罪表現的,檢察機關將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有助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矯正,促使其儘快、順利地迴歸社會,有助於維護家庭和睦與社會穩定,既很好的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又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是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重要法律制度。

我還是從前那個少年|前鋒區檢察院讓失足少年重回光明之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