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三岁幼童在园期间意外骨折,家长园方各执一词

益阳三岁幼童在园期间摔成骨折,园方态度让人寒心


本人孩子今年三岁,在益阳市赫山区谢林港镇邓石桥朵儿花幼儿园小1班上学,于11月4日中午10:27时在幼儿园摔伤右手,第一时间园方没有带孩子去医院也没有联系家长,12点40左右孩子自己上厕所连裤子都提不起了老师才给我打电话,我自己再带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右手肱骨骨折,需要石膏固定休养3周,中间两个多小时孩子还要正常上课自己吃饭,骨折之后的疼痛大人都难以忍耐,何况一个小孩。事后幼儿园告知我说是孩子自己摔的,提供的监控是盲区根本看不到孩子是如何摔下来的,监控存在盲点找园方负责人被告诉有盲区是正常的,说我们家长瞎了眼看不到,我要求幼儿园提供清晰可见孩子自己摔倒的监控,幼儿园无法提供,还让我们家长去法院起诉,态度嚣张,推卸责任,这样的处理方式真不敢恭维!每个孩子都是自己的宝贝,孩子送这上幼儿园家长还能放心吗?我家孩子怎么摔的?人为还是意外?幼儿园的设施是否合格?幼儿园资质是否齐全?幼儿园提供不出正常角度的视频说家长瞎了眼,还说我家孩子摔了这次还会有第二次的,这是人话吗?难道我们家长有理都不能讲了吗?恳请有关部门重视。


幼儿园回复:

益阳“朵儿花幼儿园三岁女童意外摔伤,园方拒不担责”的事件说明

广大市民:

近期曹某家长在微信、抖音和《百姓呼声》网络平台发布的关于“赫山区朵儿花幼儿园三岁女童摔伤骨折,园方拒不担责”的文章,我园首先对曹某小朋友的意外摔伤表示痛心,对曹某家长表示歉意,同时对广大网民朋友的关注表示感谢。其次我园将本着最大程度还原事件真相的态度,对该篇文章所描述的具体情节做以下澄清,以利于广大网友理性看待该事情。欢迎上级主管部门和关注此事件的市民家长调查监督。

一、事件经过说明

朵儿花幼儿园小一班曹某小朋友,在11月4日上午10:28分户外活动中,从攀爬梯子第二级滑下来,老师立刻进行了处理:检查是否有擦伤,手臂是否能伸缩举高,幼儿无明显不适和疼痛感。老师抱着孩子安慰的同时,一直关注孩子手臂情况,不停询问,孩子状态很好。在接下来的艺术贴画活动中,幼儿还用右手进行了贴画活动,并无疼痛反应;午餐时孩子还高兴的和小朋友交谈用餐,根本无疼痛哭泣的状况。[有视频为证]午睡前,孩子上厕所,告诉老师手有点疼,老师立刻电话联系家长,并和家长一起前往谢林港社区医院就诊。医生初步检查认为没什么问题,为让家长放心,我们建议前往大医院检查。

在康雅医院,Ⅹ光检查无任何明显异常,继续CT检查,影像表现“右肱骨髁上骨皮质不连续,对位可,周围软组织肿胀,右肘关节关节在位,判断为骨折”。园方表示幼儿所有医药费全部负责,在园可以提供一对一的看护,遭到家长拒绝。

11月5日,幼儿家长来幼儿园调取了事情发生前后的视频,主班老师也对此事件经过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家长认为的监控盲区其实是一个空调外挂机,也解释任何地方的监控都无法避免存在盲区。家长当时也认为老师并没有不负责任,此次事件纯属意外。但发生在幼儿园,园所就必须赔偿。11月21日,老师陪同复查,医院诊断幼儿已完全痊愈。

二、事件处理情况说明

事情发生后,我们园所和老师一直都在关注幼儿恢复情况,11月4日至11月24日期间,园方4次携带牛奶、水果上门看望,幼儿所受伤的手玩手机游戏很灵活无任何明显不适疼痛感。主班老师也一直通过电话、微信关注幼儿。协商解决中,园方表示支付完所有医药费用,保险赔付交给家长,另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同意给予幼儿500元营养费。家长表示太少,并说“这点钱是打发叫花子”。要求赔偿营养费、误工费、看护费至少2000元,对于家长提出的不合理的要求,我们园所拒绝并建议家长可以走法律程序,到时候我们园所会配合做相关调查。

11月25日幼儿家长早晨来到幼儿园,对我们园所的办园资质和老师的从业资格证进行拍照,在了解幼儿园资质齐全的情况下,接触送幼儿入园的其他家长,恶意散布不真实的言论:“朵儿花幼儿园是黑心、不负责任、违法的幼儿园;他们的老师是没有资质,没有师德,只会推卸责任”。并扬言要堵幼儿园的门,要打老师一顿出气。家长随后在微信、抖音和其他网络发布不实言论,误导大众,给幼儿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事件后续处理

此次事情纯属幼儿户外活动发生的意外,不存在任何人为因素。我园老师处理及时积极,也已尽到职责[有视频、微信记录、电话记录为证明]。幼儿园已支付幼儿的所有检查、治疗费用以及复查费用,总计700多元,并承诺会跟踪保险赔偿的进度,赔付的费用直接交给家长。所以幼儿园拒绝家长不合理的赔偿要求。对家长发布的不实言论和恶意的诽谤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朵儿花幼儿园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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