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不可描述的硬盤.avi


2T不可描述的硬盤.avi | Item Says

你數過自己擁有過多少東西嗎?
你數過自己扔掉過多少東西嗎?

在這個衝動消費的時代,

比起那些陪伴靈魂的人,

更難遇見的也許是陪伴一生的物。

這些在反覆的斷舍離中存活下來的舊物,

每一件都飽含獨一無二的記憶。

Item Says,

聽他們講述自己與舊物的故事。

Vo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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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宏偉

《時尚先生Esquire》執行主編,

滿口京片子的非北京人。

如果你在辦公室聽到一個北京口音的大嗓門在滿部門晃悠,那就是溫老師無疑了。精瘦,光頭,遇到好玩的故事拉住你可以往一個小時兩個小時地嘮,總是笑眯眯彷彿沒有脾氣的樣子。這次我們就找他嘮了嘮他珍視的舊物,沒想到這一聊,差點被他的故事給感動哭了。

|移動硬盤

“從某種角度來說,它就是一個移動的數字版的迷你的墳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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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我摔壞了我的移動硬盤,也摔碎了我十年的記憶。

剛開始我並沒有在意,把讀不出來的硬盤交給了做 IT 的朋友修復,他問我哪些東西需要保留,我列了個單子給他,就把這事拋到腦後了。

一個月後,修完的移動硬盤終於拿到手,我立刻打開電腦試硬盤,這一試,差點當場崩潰——裡面幾乎所有照片都沒了。

我是一個極度愛拍照的人,每個月能用手機拍上一千多張照片。街上蹬三輪、騎電動車的人,在機場的長椅上光著腳躺著的人,路邊就著燈箱廣告看書的小朋友...... 各種有意思的、沒意思的、出乎意料的,什麼都拍。

我還喜歡用手機拍我周圍的那些朋友,因為我骨子裡有點覺得,這些美好的東西早晚就都不見了,總得想辦法留下點什麼。不光拍照,有時候我們一群人一起吃飯喝酒,旁邊也要架著部手機錄像。近十年時間裡,我的手機從 iPhone 4 翻了幾代,當初一起吃飯喝酒的朋友們,也有三個人已經去世了。而現在,他們留下的照片和視頻全都沒了。

一起消失的,還有我養了十幾年的狗。04 年,我和媳婦養了只小狗,叫小甜甜,從那時候起我就動不動給它拍照片。我經常說,我們家甜甜應該是全世界擁有照片最多的小狗。在這個硬盤壞掉的第二個月,它就沒了,它在這個世界上十幾年留下的痕跡,也全部消失了。

這個移動硬盤就像一部圖片的編年史,記錄著照片畫質的一步步提升,也記錄了這十年來我生活中的幾乎一切。其他的東西丟了可以重買,但這裡面的照片是無法複製的,那些已經不在了的人的故事也是沒法複製的。我從來沒覺得丟什麼東西會感到絕望,這是有生以來第一次,也是第一次因為丟東西讓我心裡會痛。

從某種角度來說,它就是一個移動的數字版的迷你的墳墓。

自硬盤壞掉之後,我突然就對留照片這件事失去興趣了。因為我發現,最可怕的是,甭管你怎麼刻意去記錄,無論用哪種形式去保存,都有可能在某一天一點都沒留下。

我也突然發現了自己的壞毛病——一旦把什麼東西交給了電腦,大腦就會跟自己說「這事已經存好了,不用記它了」。所以現在回想起來,這十年的記憶幾乎一片空白,像是隨著移動硬盤的數據一起丟掉了,連自己在之前的房子住哪屋都想不太起來了。這也讓我發現,其實當你死了你也就消失了,指望外界的記憶可能還是不行,還是要靠自己去記,

因為記憶是你存在的一個支點,沒有支點哪來的高度啊。

現在,這個硬盤被小心翼翼地放在家裡,我就等著有一天,科技發達了,有專家能把裡面的照片導出來,哪怕有一天家裡著火了,我也會抱著它跑出來,這是我最後的一點兒期望。

| 一筐網球

“我們要給身體時間,

別給它壓力,讓它沉浸在這件事當中,

這樣的話,

不管是扔三個球還是學習其他技巧,

有一天你一定能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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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有一個綠色的塑料筐,裡面裝了一筐網球,這是我一朋友送我的。我有一個小我兩屆的大學後輩,她和她先生都是打網球的,她先生還是個網球教練。我 14 年開始跑步,那時候時不時就和他們約著一起去公園跑。

後來他們搬去了京都,去年十月我去了趟日本,他們天天拉著我跑步,沿著鴨川跑上個十公里,或者帶我去打網球,還送了我球拍,這筐球就是他們送的,說是訓練剩下的球,我拿著這球就可以練網球了。

雖然最終我也沒學成網球,但我拿著這筐球做成了一件事。某一天我突發奇想,要不我學個雜耍吧,就是拿三個網球那樣交替扔。我先是去 youtube 上找教學視頻,然後就在屋裡練。開始先練兩個球,「一二三四」地一下下數著扔,然後慢慢進步到可以扔三個球。這樣每天練個十五分鐘,大概一個月後我就學會了。

同一時間,我還背了本英文單詞。那是俞敏洪的綠寶書,一般單詞書是按照從 A 到 C 這樣的字母排序,但這本書是把所有詞都打亂的,你也不知道下一個單詞會是什麼。我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把它背了兩三遍,每一頁都有我自己寫過的批註,連書角都被翻爛了。

那一年我 48 歲,本命年,之所以做這些事,其實是想和別人證明,如果我在 48 歲這樣的年紀,能夠通過堅持背完一本英文單詞,每天花十五分鐘,用一個月的時間我就能學會一個在我看來不可能的任務,那麼每個人其實都可以。

在練習的過程我中我發現一個訣竅,就是完全不用給自己定任何任務。你就把每天十五分鐘做完,球掉了就撿起來繼續扔,掉進洗衣盆裡就撿起來再換個新的,反正我有整整一筐球。不用想太多,也不需要任何動作技巧,讓大腦一邊去,只要讓身體把這件事幹完,它就會自己學會怎麼做。

有一本心理書上說,你永遠不會記住自己是怎麼學會騎自行車的,你只會記住學會自行車的那一瞬間,而之前的整個過程都是不知道的,因為是你的身體在摸索這件事。學扔球也好,很多事都是這樣。

但就是完成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卻能給自己帶來很多自信,相信自己可以學很多東西。這件事讓我明白,我們對自己的身體並不瞭解,其實它可以在理性思考之外學會很多東西,要對自己有信心。我們去學東西也罷,做其他很多事也罷,往往很快就放棄了。其實我們要給身體時間,別給它壓力,讓它沉浸在這件事當中,這樣的話,不管是扔三個球還是學習其他技巧,有一天你一定能學會。

|《墓中回憶錄》

“看到這一句時,

我正站在商店門口的樹下,

那一瞬突然覺得陽光穿透了衣服,

直射進我的身體裡,

帶來一種不可想象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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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前,我住在中關村,當時那周邊有很多書店,讀書的環境很好,我沒事就愛在那買書。

其實我原本是沒有讀書習慣的,上大學的時候,平時主要就是喝酒打牌,考試完全就是瞎混,因為我們那時候都是定向分配,所以也不在乎這些。

一直到大學畢業之後我才開始偶爾看看書,但平時買書也沒什麼系統,唐詩宋詞我也買,小說什麼的我也買,亂七八糟的書也買過,看書沒有任何條理性,用句土話說就是「天上下什麼我就吃什麼」。

那時候我最愛看的書其實是史努比阿拉蕾這種,在我 23 到 25 歲的那段時間裡,我在國家單位幹活,一個月最多就掙七百塊錢,我和一中學同學倆人沒事就攢錢買漫畫。當時街上賣《龍珠》,五本一套,一期大概是十六塊錢,我倆就你買一期我買一期地湊著看。雖然正經書沒怎麼看,但是就這麼養成了買書的習慣。

有一次我在合作單位樓下等人家上班,沒事做,就從兜裡摸出一本隨手買的書看了起來,它就是《墓中回憶錄》。

全書是一位叫夏多布里昂的法國作家——一個 18 世紀到 19 世紀的老傢伙的自傳。他的墓碑是巨大的花崗岩十字架,沒有墓碑,沒有銘文。他原本不信宗教,但後來信了,對此他的文章裡用一句話給出了原因,讓我印象深刻:

「因為我哭了,所以我信了。」

他認識拿破崙,見過華盛頓,寫過遊記,也寫過小說,但在我看來,他最偉大的點在於無比華麗的文筆。在我看過的文章裡,有人可能有一兩句話能做到這樣,但他卻是能一本書都保持在這樣的水準上。

講述拿破崙逝世的時候,他用了特別壯觀的描述——「太陽架著金色的車從天上駛過」,「他化身灰燼,就是這灰燼讓整個世界傾斜」。看到這一句時,我正站在商店門口的樹下,那一瞬突然覺得陽光穿透了衣服,直射進我的身體裡,帶來一種不可想象的溫暖。

那一瞬間我才意識到,文字其實是一種繪畫,你可以把它畫得特別美,可以用修辭,可以用各種方法。你可以讓自己做一個能寫出或者說過特別華麗、特別感人、特別美好的文字的人。

從那之後,我就特別喜歡看跟修辭有關的書,我自認是個寫東西挺差的人,但我會嘗試著去練習,去抄寫,把書上不錯的話用小橫線畫下來然後抄在本上。當你知道自己要做什麼,知道什麼是最能打動自己的東西,你就會對這件事變得特別敏感,特別勤奮地去訓練。

​這本《墓中回憶錄》,可以說是幫我打開了一扇通往美好文字,以及美好文字能夠營造的美好的、感人的世界的大門。我從來沒受過什麼正經文學訓練,但從那之後我會去看,去練,雖然這可能不會讓我變得特別特別出色,但至少如今的我,比當年那個站在小松樹底下看書的無所事事的「小混子」強不知道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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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O N T R I B U T O R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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