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不可描述的硬盘.avi


2T不可描述的硬盘.avi | Item Says

你数过自己拥有过多少东西吗?
你数过自己扔掉过多少东西吗?

在这个冲动消费的时代,

比起那些陪伴灵魂的人,

更难遇见的也许是陪伴一生的物。

这些在反复的断舍离中存活下来的旧物,

每一件都饱含独一无二的记忆。

Item Says,

听他们讲述自己与旧物的故事。

Vol.3

2T不可描述的硬盘.avi | Item Says

温宏伟

《时尚先生Esquire》执行主编,

满口京片子的非北京人。

如果你在办公室听到一个北京口音的大嗓门在满部门晃悠,那就是温老师无疑了。精瘦,光头,遇到好玩的故事拉住你可以往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地唠,总是笑眯眯仿佛没有脾气的样子。这次我们就找他唠了唠他珍视的旧物,没想到这一聊,差点被他的故事给感动哭了。

|移动硬盘

“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就是一个移动的数字版的迷你的坟墓。”

2T不可描述的硬盘.avi | Item Says

今年二月,我摔坏了我的移动硬盘,也摔碎了我十年的记忆。

刚开始我并没有在意,把读不出来的硬盘交给了做 IT 的朋友修复,他问我哪些东西需要保留,我列了个单子给他,就把这事抛到脑后了。

一个月后,修完的移动硬盘终于拿到手,我立刻打开电脑试硬盘,这一试,差点当场崩溃——里面几乎所有照片都没了。

我是一个极度爱拍照的人,每个月能用手机拍上一千多张照片。街上蹬三轮、骑电动车的人,在机场的长椅上光着脚躺着的人,路边就着灯箱广告看书的小朋友...... 各种有意思的、没意思的、出乎意料的,什么都拍。

我还喜欢用手机拍我周围的那些朋友,因为我骨子里有点觉得,这些美好的东西早晚就都不见了,总得想办法留下点什么。不光拍照,有时候我们一群人一起吃饭喝酒,旁边也要架着部手机录像。近十年时间里,我的手机从 iPhone 4 翻了几代,当初一起吃饭喝酒的朋友们,也有三个人已经去世了。而现在,他们留下的照片和视频全都没了。

一起消失的,还有我养了十几年的狗。04 年,我和媳妇养了只小狗,叫小甜甜,从那时候起我就动不动给它拍照片。我经常说,我们家甜甜应该是全世界拥有照片最多的小狗。在这个硬盘坏掉的第二个月,它就没了,它在这个世界上十几年留下的痕迹,也全部消失了。

这个移动硬盘就像一部图片的编年史,记录着照片画质的一步步提升,也记录了这十年来我生活中的几乎一切。其他的东西丢了可以重买,但这里面的照片是无法复制的,那些已经不在了的人的故事也是没法复制的。我从来没觉得丢什么东西会感到绝望,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第一次因为丢东西让我心里会痛。

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就是一个移动的数字版的迷你的坟墓。

自硬盘坏掉之后,我突然就对留照片这件事失去兴趣了。因为我发现,最可怕的是,甭管你怎么刻意去记录,无论用哪种形式去保存,都有可能在某一天一点都没留下。

我也突然发现了自己的坏毛病——一旦把什么东西交给了电脑,大脑就会跟自己说「这事已经存好了,不用记它了」。所以现在回想起来,这十年的记忆几乎一片空白,像是随着移动硬盘的数据一起丢掉了,连自己在之前的房子住哪屋都想不太起来了。这也让我发现,其实当你死了你也就消失了,指望外界的记忆可能还是不行,还是要靠自己去记,

因为记忆是你存在的一个支点,没有支点哪来的高度啊。

现在,这个硬盘被小心翼翼地放在家里,我就等着有一天,科技发达了,有专家能把里面的照片导出来,哪怕有一天家里着火了,我也会抱着它跑出来,这是我最后的一点儿期望。

| 一筐网球

“我们要给身体时间,

别给它压力,让它沉浸在这件事当中,

这样的话,

不管是扔三个球还是学习其他技巧,

有一天你一定能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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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一个绿色的塑料筐,里面装了一筐网球,这是我一朋友送我的。我有一个小我两届的大学后辈,她和她先生都是打网球的,她先生还是个网球教练。我 14 年开始跑步,那时候时不时就和他们约着一起去公园跑。

后来他们搬去了京都,去年十月我去了趟日本,他们天天拉着我跑步,沿着鸭川跑上个十公里,或者带我去打网球,还送了我球拍,这筐球就是他们送的,说是训练剩下的球,我拿着这球就可以练网球了。

虽然最终我也没学成网球,但我拿着这筐球做成了一件事。某一天我突发奇想,要不我学个杂耍吧,就是拿三个网球那样交替扔。我先是去 youtube 上找教学视频,然后就在屋里练。开始先练两个球,「一二三四」地一下下数着扔,然后慢慢进步到可以扔三个球。这样每天练个十五分钟,大概一个月后我就学会了。

同一时间,我还背了本英文单词。那是俞敏洪的绿宝书,一般单词书是按照从 A 到 C 这样的字母排序,但这本书是把所有词都打乱的,你也不知道下一个单词会是什么。我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把它背了两三遍,每一页都有我自己写过的批注,连书角都被翻烂了。

那一年我 48 岁,本命年,之所以做这些事,其实是想和别人证明,如果我在 48 岁这样的年纪,能够通过坚持背完一本英文单词,每天花十五分钟,用一个月的时间我就能学会一个在我看来不可能的任务,那么每个人其实都可以。

在练习的过程我中我发现一个诀窍,就是完全不用给自己定任何任务。你就把每天十五分钟做完,球掉了就捡起来继续扔,掉进洗衣盆里就捡起来再换个新的,反正我有整整一筐球。不用想太多,也不需要任何动作技巧,让大脑一边去,只要让身体把这件事干完,它就会自己学会怎么做。

有一本心理书上说,你永远不会记住自己是怎么学会骑自行车的,你只会记住学会自行车的那一瞬间,而之前的整个过程都是不知道的,因为是你的身体在摸索这件事。学扔球也好,很多事都是这样。

但就是完成这么简单的一件事,却能给自己带来很多自信,相信自己可以学很多东西。这件事让我明白,我们对自己的身体并不了解,其实它可以在理性思考之外学会很多东西,要对自己有信心。我们去学东西也罢,做其他很多事也罢,往往很快就放弃了。其实我们要给身体时间,别给它压力,让它沉浸在这件事当中,这样的话,不管是扔三个球还是学习其他技巧,有一天你一定能学会。

|《墓中回忆录》

“看到这一句时,

我正站在商店门口的树下,

那一瞬突然觉得阳光穿透了衣服,

直射进我的身体里,

带来一种不可想象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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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前,我住在中关村,当时那周边有很多书店,读书的环境很好,我没事就爱在那买书。

其实我原本是没有读书习惯的,上大学的时候,平时主要就是喝酒打牌,考试完全就是瞎混,因为我们那时候都是定向分配,所以也不在乎这些。

一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我才开始偶尔看看书,但平时买书也没什么系统,唐诗宋词我也买,小说什么的我也买,乱七八糟的书也买过,看书没有任何条理性,用句土话说就是「天上下什么我就吃什么」。

那时候我最爱看的书其实是史努比阿拉蕾这种,在我 23 到 25 岁的那段时间里,我在国家单位干活,一个月最多就挣七百块钱,我和一中学同学俩人没事就攒钱买漫画。当时街上卖《龙珠》,五本一套,一期大概是十六块钱,我俩就你买一期我买一期地凑着看。虽然正经书没怎么看,但是就这么养成了买书的习惯。

有一次我在合作单位楼下等人家上班,没事做,就从兜里摸出一本随手买的书看了起来,它就是《墓中回忆录》。

全书是一位叫夏多布里昂的法国作家——一个 18 世纪到 19 世纪的老家伙的自传。他的墓碑是巨大的花岗岩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铭文。他原本不信宗教,但后来信了,对此他的文章里用一句话给出了原因,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我哭了,所以我信了。」

他认识拿破仑,见过华盛顿,写过游记,也写过小说,但在我看来,他最伟大的点在于无比华丽的文笔。在我看过的文章里,有人可能有一两句话能做到这样,但他却是能一本书都保持在这样的水准上。

讲述拿破仑逝世的时候,他用了特别壮观的描述——「太阳架着金色的车从天上驶过」,「他化身灰烬,就是这灰烬让整个世界倾斜」。看到这一句时,我正站在商店门口的树下,那一瞬突然觉得阳光穿透了衣服,直射进我的身体里,带来一种不可想象的温暖。

那一瞬间我才意识到,文字其实是一种绘画,你可以把它画得特别美,可以用修辞,可以用各种方法。你可以让自己做一个能写出或者说过特别华丽、特别感人、特别美好的文字的人。

从那之后,我就特别喜欢看跟修辞有关的书,我自认是个写东西挺差的人,但我会尝试着去练习,去抄写,把书上不错的话用小横线画下来然后抄在本上。当你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知道什么是最能打动自己的东西,你就会对这件事变得特别敏感,特别勤奋地去训练。

​这本《墓中回忆录》,可以说是帮我打开了一扇通往美好文字,以及美好文字能够营造的美好的、感人的世界的大门。我从来没受过什么正经文学训练,但从那之后我会去看,去练,虽然这可能不会让我变得特别特别出色,但至少如今的我,比当年那个站在小松树底下看书的无所事事的「小混子」强不知道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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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O N T R I B U T O R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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