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男“酒駕”被查 坦言當地管理嚴

4月23日上午,在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間辦公室裡,當民警將一份“機動車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並處罰款1500元”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交由當事人魏某簽字時,魏某對自己“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後悔不已。


前一天晚上,峽江交警在轄區某路段開展“酒駕”夜查。8點12分許,民警攔下一輛小客車例行檢查,發現該車駕駛員、青年男子魏某面色紅潤,一股“酒氣”撲鼻而來。遂立即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38mg/100ml,屬“酒後駕駛”。經詢問,當事人魏某對飲酒後駕駛小客車的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該男子為廣東籍,前不久來到江西峽江務工。當天下午下班後,人感覺有點疲勞,晚飯時不自覺地喝了一瓶多啤酒,想緩解一下。飯後,魏某休息了一會兒,認為酒喝得不多應該沒事,就開車回去位於峽江縣城的家裡,不料半路上被交警查獲。


查證屬實後,辦案民警對當事人魏某作出了上述處罰。魏某坦言,峽江交警能吃苦,大晚上也在路上查“酒駕”,初來乍到,確實沒想到江西這邊管理這麼嚴。(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姚永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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