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远程公开宣告,科技让正义一直在线

2020年4月13日上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在该院不起诉宣告庭内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对曾某某诈骗一案进行了不起诉远程宣告。被不起诉人曾某某因诈骗犯罪被移送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金额人民币一万元,案发后曾某某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社会矛盾已化解,故对曾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本案中的被不起诉人曾某某、被害人周某,以及公安机关承办人均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分别在福建、四川、贵州三地同步参与了本案的公开宣告,并有当事人家属四人全程视频参与旁听,本次宣告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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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不起诉宣告中,虽然案件相关人员均未到场,但检察机关通过高清远程视讯系统将该案文书、证据等都向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清晰的展示,同时检察官开展了释法说理和法律宣教工作。此次远程不起诉宣告不仅为当事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减少了往返支出,降低了风险,而且提高了效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被害人周某表示,身在外地本以为不能参与,但没想到通过远程也能全程在场,接受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更感受到了正义就在身边;同时公安机关承办人也表示巡逻间隙就能远程参与听取不起诉宣告并发表意见,确实太便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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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除确因需要到现场办理诉讼业务外,提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诉讼当事人等利用“南检为民”APP线上办理诉讼业务,积极采取书面审查、电话视频询问等方式,全力做好司法办案工作,通过智慧科技的加持,让正义一直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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