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辈赞|彭真为了这项工作,竟首先花了3个月搞调研

彭真常说:有不同意见,是好事,而不是坏事。重大问题都摆出来,各种意见都讲出来,有比较,有鉴别,才有可能把问题搞透。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一半。因为有了问题,就会逼着我们想办法去解决,总会有办法解决的。当然,一半还只是一半,问题不会自行解决。最终解决问题,要靠大家都认可的正确原则。没有正确的原则,是达不成共识的。

基于这样一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从1981年7月开始直接主持宪法修改工作后,彭真首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就一个一个重大问题开座谈会,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和专家反复商量。

老辈赞|彭真为了这项工作,竟首先花了3个月搞调研

在此基础上,从9月中旬到10月上旬,他不断同秘书处的工作人员讨论研究修改宪法问题,在10月3日秘书处会议上系统地讲了他对修改宪法的意见。

他主持修改宪法总体思路主要有四点:一,起草宪法,就好像盖房子。四项基本原则就是盖宪法这座大房子的四根柱子。没有这四根柱子,房子就盖不起来;盖起来了,也会垮掉。

二,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实际是起草宪法的根据。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的实际,二是历史的实际。现实的实际是根本的,历史的实际主要是经验教训。研究、借鉴外国的经验,要洋为中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吸收符合我国实际情况、适合我国需要的有用、有益的东西。

三,宪法要有稳定性。要在纲不在目,在要不在繁,只管战略、不管战役,只能写现在能够定下来的、最根本的、最需要的东西。要尽可能地把全国各方面的意见集中起来,使新宪法能够起到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健康顺利进行的作用。

四,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长时期的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比较好的宪法。当然,那时以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继承和发展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既考虑当前的现实,又考虑发展的前景,以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邓小平赞成这个意见,指出:新宪法要给人以面貌一新的感觉。这样一个总体思路得到大家认同,宪法修改制定工作就顺畅了。

本文原载于2015年11月9日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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