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現場督查後續:8位保薦代表予以警示,多家中介機構領到監管函

《科創板日報》(上海,記者吳凡)訊, 4月10日,上交所對前期4家現場督導項目中發現的保薦代表人、簽字會計師和簽字律師核查工作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梳理,並依據相關規則集中實施自律監管。

根據上交所當日在其官網披露的6份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此次處理涉及北京諾康達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達萊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光通天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連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諾康達、金達萊、光通天下、連山科技)等現場督導項目。

《科創板日報》記者瞭解到,上述四家企業均為前期科創板申報企業,但在現場督導結束後,四家企業均撤回了上市申請,上交所已終止審核。

具體來看,上交所對諾康達的保薦代表人劉濤濤、鄧建勇,簽字律師曹一然、代侃、董永豪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對金達萊保薦代表人潘青林、蔣欣予,簽字會計師方自維、沈勝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對光通天下保薦代表人林琳、方欣,連山科技保薦代表人程剛、王世偉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上述人員所分別任職的保薦機構德邦證券、招商證券、申萬宏源、光大證券,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會計師事務所中審眾環、北京天圓全也領到了監管工作函。

《科創板日報》記者瞭解到,上交所此次實施自律監管的違規行為,主要屬於項目保薦代表人核查工作不審慎、執業不規範導致的履職盡責不到位等問題。比如諾康達在招股書中未披露報告期內公司與亦嘉新創存在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保薦代表人對前述情況未進行進行充分、全面的核查驗證。

上交所在現場督查時發現,光通天下與6 家主要客戶存在部分公司註冊地和辦公地為同一科技園區、部分公司電話和郵箱相同、部分公司實際控制人之間存在親屬關係等情況,但招股書未如實披露前述情形;金達萊存在部分收入及無形資產確認異常等情況;連山科技內部控制則存在缺陷及風險,另外現場督導期間回覆與公司問詢回覆存在差異。

對於部分項目在現場督導完成後撤回的,結合相關違規事實,上交所按照受理即擔責原則進行了處理;同時,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客觀上避免了後續審核資源的無效耗費,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不良影響,上交所已酌情作為從輕處理情節予以考慮。

需要注意的是,現場督導主要針對保薦機構,目的是為落實好科創板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註冊制、壓嚴壓實中介機構責任。不是對申報企業從嚴監管或提高申報門檻。

目前,上述四家企業中,金達萊已於今年2月27日公告中宣佈,擬再次申報科創板,輔導機構為申港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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