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現在年輕人,生活之中有點小矛盾,動不動就會想到離婚,對於婚姻的重視度真的是越來越低,再加上現如今的網絡越來越發達,各種各樣的誘惑越來越多,所以離婚的現象真的是越來越普遍,與離婚率同步增長還有房價。房產做為家庭一項重要財產便成為離異雙方面臨的必然課題,不同的購房方式對婚姻法傳統的夫妻共同房屋認定標準和分割規則提出了新的挑戰。在離婚時,
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我們先看一個案例:
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案例介紹】

典型案例提示:首付支助非權屬,莫將資金當房屋。

小王是家中獨子,2007年與小劉在民政局登記結婚,2010年小王的雙保胎兒子出生,小王父母看到兒子一家四口擠在單位宿舍,於心不忍。於是拿出130萬元終生積蓄作為首付款為小兩口按揭買了一套三居室商品房。購房合同由小王簽署,一直由小王支付按揭貸款。好景不長,小王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小劉認為房屋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小王不同意,強調房子是父母對自己的個人贈與,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但是官司打到法院,最終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經過開庭審理,法官認為小王的父母對所購房屋僅支付了首付款,屬於部分出資,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小王的按揭款在二人婚後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小王實際上一直用共同財產在償還按揭貸款,但具體分割時應當根據公平原則,酌情考量小王父母的出資情況對其適當多分。

【律師說法】

成都家事律師陳元果解析:

很多人認為離婚時分割財產,應該要平分,甚至認為婚後取得的財產(包括房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新的婚姻法出臺後,夫妻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首先都是以結婚這個節點來進行區別的;其次,對於婚後所得的房產的購房款是什麼時候支付的、購房的資金來自誰、購買房產的時候有沒有其它特別註明的附加條件,這些都會對婚後所得的房產歸屬權益有著很大的影響。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以下婚後購房的情況均繫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1、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

如果是一方的父母出資為自己的子女購買的房產,並登記在該子女名下,由夫妻雙方共同使用居住,這是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不能分割。但若登記在夫妻名下或者是對子女夫妻二人的贈與,那又另當別論了。

2、一方婚前購買的或者建造的宅基地房。

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或者建造的宅基地房,結婚以後共同使用,一般也屬於個人婚前財產,不能分割。

3、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

一方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的房產,結婚前清償了所有的房貸,與另一方結婚後取得房產證,該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的,系購買方個人婚前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後買房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4、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全款購買房屋。

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全款購買的房產,這是完完全全屬於一方婚前的財產。不管與另一方結婚多少年,離婚時,該房產屬於一方婚前個人的財產。

5、一方婚後用婚前財產購買房屋。

婚後夫妻一方用婚前的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產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分割。

6、婚後購房時明確約定房屋歸一方的。

婚後一方用夫妻共同財產購房,此後,二人以夫妻財產約定書的形式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的,該房屋系一方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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