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初中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全有序推进全省学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自4月20日起,全面启动全省初中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依据
1.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开学返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第325号)。
2.《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20〕3号)。
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工作的通知》(鲁教体字〔2020〕5号)。
二、核验内容
对照《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条件核验细则》规定的13个核验项目、45条核验内容和核验要点,对全省初中学校逐校逐项进行核验。已完成高中毕业年级开学条件核验的完全中学,要进一步完善条件配备,师生员工培训、演练等准备工作后,进行复核。
三、核验组织
核验工作由各市或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根据学校隶属关系,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
四、核验程序
1.申请。学校提前做好开学核验准备,并向所属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组成核验组。各市或县(市、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学校开学条件核验组,熟悉学校安全管理、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的业务骨干参加,每组不少于4人。
3.入校核验。核验组采取查阅资料、随机访谈、现场连线、现场演示、实地查看等方式,严格按照核验标准和程序,实地查看学校防控体制机制建立、方案制定、措施落实和校园安全管理等情况。对初次核验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5天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组织核验。复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安排开学。
4.结果认定。核验工作结束后,核验组根据核验结果决定学校开学条件是否合格,并向学校现场反馈。组长及成员都要在核验表上签字确认,报各市或县(市、区)领导小组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教育复学工作组办公室备案。
五、完成时间
核验工作要在4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充分认识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核验工作作为决定学校是否开学的基本前提,以对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核验职责,严格核验标准程序,坚决做到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体系不健全不开学、防控物资储备不达要求不开学、防控培训演练不开展不开学、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不到位不开学、开学条件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二要认真总结和运用高中学校开学条件核验经验。各地要认真总结前期高中学校核验工作成功经验做法,进一步抓好核验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初中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质量。
三要落实核验责任。各地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教育复学工作组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各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学校开学条件核验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地开学条件核验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复核。发现核验工作组织不力、标准不严,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核验组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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