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區:建築企業信用評價為C級 將取消投標資格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今日沙市 時間:2020-04-26 14:44

荊州新聞網消息:近日,沙市區住建局印發《關於建設工程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對沙市區負責監管的建設工程市場主體實施信用評價,全面提高沙市區建設工程質量,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

《辦法》指出,實施信用評價對象包括建設單位、勘察、設計、造價、招標代理、施工、監理、檢測、勞務、起重設備租賃與作業、樁工機械租賃與作業等市場主體,企業法人和項目經理等從業人員。以及對施工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質量員、安全員實施規範化管理。評價事項重點包括但不僅限於串通投標、違法分包和轉包、建設工程合同簽訂、開工和完工時間,以及工程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

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沙市區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記分標準》,信用評價標準採取扣分制,A級(扣分60分含60分及以下)、B級(扣分61分—200分)、C級(扣分200分含200分及以上)三個信用等級實施。

具體到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辦法》規定,對信用評價為A級的,給予公開評優表彰,列入重點扶持企業名單。信用評價為B級的,對企業法人和項目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其在沙市區範圍內參與的建設工程進行高頻次檢查。

信用評價為C級的,在沙市區人民政府網站對企業(含法人)不良行為進行公示,報請荊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荊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在湖北省建築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上予以公示,並取消該企業12個月內(以不良行為公示之日起開始計算)參加沙市區各類工程投標資格。該企業法人控制(或參股)的其他建築類企業視同C級企業進行管理。

據瞭解,扣分事項包括在各類專項檢查和視察活動中發現的不良行為,納入扣分範疇;同一不良行為在整改期間,被不同監管部門扣分的,按一次有效扣分計算;不良行為被舉報經區住建局核實屬實的,按照1.5倍扣分標準進行扣分;同一不良行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1.5倍扣分標準重複扣分。對以下12種情況之一,將對企業進行一票否決,直接評價為C級: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串通投標的;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違法分包轉包的;無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約定工期完工的;發生一般及以上質量事故的;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不按照文明施工規範施工,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的;被舉報涉黑、涉惡、涉痞行為被政法機關查實的;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不當行為造成社會公共事件的;法人或項目負責人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被有關部門查實或處理的;工程建設週期內不良行為被沙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沙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或建設單位約談,累計兩次及以上的;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等。

同時,企業也可依據《沙市區建設工程企業良好行為記分標準》,向區住建局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屬實的給予相應加分,作為評優表彰依據,推薦到荊州市、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給予相應表彰和獎勵。

《辦法》還明確,企業對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評價通知15個工作日內,向區住建局提出書面申訴。區住建局受理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複查並給予書面回覆。按照《湖北省信用辦關於做好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工作的通知》(鄂信用辦﹝2017﹞56號)規定,企業不良行為被公示有效期內,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積極主動予以改正的,可以向沙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啟動信用修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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