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快讯#民主与法制陕西讯(记者 冯雷 □牛春红 舒婧)私家车与营运出租车发生事故,出租车维修期

#西安市快讯#民主与法制陕西讯(记者 冯雷 □牛春红 舒婧)私家车与营运出租车发生事故,出租车维修期间恰逢疫情爆发,造成出租车经营户巨额损失引发诉讼。莲湖法院运用速裁程序,快速、圆满调解了这起赔偿纠纷案件。今年1月20日,被告马某驾驶的非营运小轿车与原告公司经营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马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公司负次要责任。1月21日,事故出租车被送进修理厂维修,此时恰逢新冠疫情爆发,修理厂按照相关要求进入停工状态,直至3月7日原告才从修理厂取回车辆,从而产生车辆维修费及出租车停运期间损失费共计2.6万余元。原告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莲湖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要求,将案件分流到立案庭速裁团队审理。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郭蓉英迅速梳理出双方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停运损失的起止时间上。调解中,法官耐心解释了疫情涉及“不可抗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调,由被告在3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及车辆停运损失共计1.4万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该案从当事人递交起诉状到调解结案仅用时5天。作为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试点法院,莲湖法院在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速裁作用,加大对涉疫情案件的调解力度,不断探索总结繁简分流工作审判经验。 本文转载自"https://www.toutiao.com/item/6819881185926185485/",文中观点并不代表本号观点。本号尊重原创版权,如有冒犯,请私信立即删除。同时欢迎各类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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