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大學四年軍齡,是我們國防生永遠的心結

缺失的大學四年軍齡,是我們國防生永遠的心結

關於這個 問題由來已久,是很多國防生和地方大學生想談而不敢談的問題,因為只要一談這個問題,就會招致很多批評,甚至是謾罵。但對於這個群體來說,缺失的四年軍齡對他們又至關重要,我們今天就理性地看待一下成為他們心結的“四年”。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出現四年軍齡缺失的群體都有哪些。

第一類是,地方大學培養的國防生。

第二類是畢業後入伍的地方大學生。

第三類本科畢業後考了軍校研究生的地方大學生。

第四類是在地方大學讀到碩士博士後才入伍的研究生。

第五類是從軍隊外單位特招入伍的其他特殊人才。

這五類就是地方大學生軍官的主體,我暫且將其稱之為地方大學生幹部,簡稱地方生。他們在地方大學期間的年限不計算在軍齡裡,只有到了部隊辦理入伍手續才可以計算軍齡,換句話說,我們在級別資歷章上少掛了4年標識。但如果真是標識的問題,那還好說,關鍵是這四年的軍齡關係著我們每個人的成長、進步、轉業和多方面的福利待遇,涉及每個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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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大學四年不算軍齡,退出現役就要別人慢一步。

《現役軍官法》是解釋幹部進退走留最權威的法律。此法對各職級軍官平時服現役的最低年限、提前退出現役的具體情形,均作出了明確規定。而現在軍隊幹部轉業復員大多以是否滿服現役的最低年限來算,退休安置主要以服現役或參加工作滿規定年限來把握。很明顯,對於地方學生軍官幹部來說,大學四年不算軍齡,比照同期提幹的幹部,想退出現役那得多幹4年。

談完轉業,再談安置。大學四年不算軍齡,安置打分上也不佔優勢。比如軍齡工資,轉業費基數少了4年,轉業排名打分少了4分,轉業後的各類經濟補償自然全部如此。而且目前地方在軍隊轉業幹部工作安置上,除組織綜合能力考試外,大都推行功績制打分選崗安置辦法,其中軍齡按時間長短計算分值。很多地方大學生軍官幹部在安置時都遇到這樣的問題,大學四年不算軍齡,與同期上學同時任幹同職級轉業的幹部比,無形之中低了一等,這是切實存在的問題,總會讓人有種都是為祖國奉獻了,怎麼就沒有享受到相同的待遇呢!

另外,在部隊,軍齡涉及的福利待遇相當之多。比如隨軍家屬安置、家屬小孩落戶、單位分房、孩子入學入托等福利政策,都有這樣的表述。在這一情況下,軍齡少4年,我們地方大學生幹部就基本可以p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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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如此看重軍齡的條件下,讓我們這個群體的軍官顯得很尷尬,也成為了很多人心裡難以去除的心結。

但是,問題就在這裡,很多人都會問到,軍校生入學即入伍,就是一名真正的軍人,站崗執勤、維穩處突、抗洪搶險,他們都要義無反顧,比如今年國防科大的學子在長沙抗洪的事蹟感動了整個中國。

軍校生在摸爬滾打的時候,地方生則在地方大學享受著自由的生活。雖然說,國防生也有訓練,也進行著軍事化管理和相應集訓,但都與軍校相差很多,即便有幾個學校的強度(比如長安大學和雲南大學)可以與軍校抗衡,但那畢竟也是少數。

所以,國防生大學四年沒有盡當兵的義務,沒有吃過訓練的苦,而軍校生天天五公里、經常出任務,而國防生花前月下,訓練鬆鬆垮垮,這四年軍齡就不該得。沒有付出,就別談回報。這一點,我舉雙手贊成,也不做以爭論。

但有個問題,我想說明白。請大家動筆算一算,培養一名軍校生四年需要多少錢(大約15-20萬),培養一名國防生又需要多少錢?(從最開始的每年5000元-2006年每年10000到2016年每年15000,而且,國防生的學費不是免費的,而是從這僅有得國防獎學金里扣除,並且住宿費、伙食費國家都不負責)。

用少量的錢,要培養出專業技術深、軍事素質好、執行任務強的現代軍事複合型人才,不覺得有點強人所難嗎?如果真的可以用培養成功,那國家只招收國防生即可,還有必要招軍校生嗎?國防生還享受了四萬的國防獎學金,地方大學生可都是自己自費的,從這一點上看,軍校生是不是能平衡一些呢?

我們真心希望,這沒有得到的四年軍齡在涉及我們的福利待遇時,能夠有一套相應的計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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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軍隊對地方大學生幹部非常關心,尤其是對他們在校學習時間計算住房補貼、確定自主擇業條件、計發退役金等問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規定。比如,“地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入伍幹部在計算住房補貼時,將其在校學習時間一併計算在內。”又如,“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直接入伍的軍隊轉業幹部,選擇自主擇業的,比照同期入軍隊院校學習的幹部相應確定自主擇業條件,其在校學習時間,與其軍齡合併計發退役金。”

但有的大學生軍官抱怨,大學4年學習時間,有些方面算軍(工)齡,有些方面又不算,如果不算軍(工)齡,轉業選擇計劃安置,回到地方後工資薪金明顯比同期考上軍校的生長幹部低,即使能在部隊幹到退休,也不按工齡計發退休生活費比例,這確實很讓人傷心。總的來說,就是政策沒有進行普遍性,所以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

所以,我們斗膽提出一些建議,希望能夠為國防生和地方大學生這個群體起到一點作用。

一、在確定地方大學生幹部轉業和自主擇業時,以任幹年限為依據,最低服役年限不作硬性要求;批准退休時,將大學四年視為參加工作時間,一併計入相應年限。

二、軍地協同,同頻共振。由軍隊出面,聯合指導各地軍轉安置部門,修訂完善轉業幹部考試考核計分規則,對普通高校畢業入伍的幹部,將大學四年時間比照軍齡,一併納入計分範疇,決不能讓地方大學生幹部轉業安置時就輸在起跑線。

三、服現役期間的福利打分政策和相應待遇,以工齡或者幹齡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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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實行了18年的國防生制度宣告停止。雖然沒有了國防生的進,但每年還是有國防生的出,在未來的20年之內,進來的國防生越來越少,但是要離開部隊的卻越來越多,直到最後一名國防生離開部隊。

對於這四年軍齡的爭取,是我們這個群體長期以來的一塊心病。地方生部隊生,都是為國家服務的軍人,不應該讓殊途同歸的人走上區別對待的人生,我們可以在軍齡工資上體現部隊生軍齡的區別,但在其餘福利計算時,應公平對待,考慮周全。

希望我們能夠等到那一天的來臨。我們相信政策會越來越好,差距會越來越小,軍力會越來越強,抱怨會越來越少,我們也希望別讓那缺失的4年軍齡,成為我們永遠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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