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消防車通道是發生火災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是實施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任何人和單位不得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現將我縣打通“生命通道”專項執法行動中發現的佔用消防車通道的私家車曝光如下:
車牌號:閩E·RD87*
違停時間:2020年4月16日
違停地點:人和花園
車牌號:閩E·VD71*
違停時間:2020年4月16日
違停地點:人和花園
車牌號:閩D·E398*
違停時間:2020年4月16日
違停地點:人和花園
車牌號:閩E·JE81*
違停時間:2020年4月16日
違停地點:古農農場
車牌號:閩E·99A7*、閩E·LK31*
違停時間:2020年4月17日
違停地點:江華苑A區
消防部門提醒您:
對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處罰;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採取強制拆除、清除、拖離等代履行措施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消防救援機構在執行滅火救援任務時,有權強制清理佔用消防車通道的障礙物。對阻礙執行任務的消防車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給予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處罰。
我們呼籲
不要佔用消防車通道
危急時刻它是生命的希望
請自覺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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