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布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


吉林市公布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

为加大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扩大人群检测范围,满足、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保障复工复产安全,应对常态化防控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3号)精神,经省级专家组现场评估,我省先后公布四批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机构。其中: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7家)

长春市儿童医院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6家)

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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