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HR和劳动者都不知道:辞职,劝退,辞退之间的差别

很多HR和劳动者都不知道:辞职,劝退,辞退之间的差别

昨天去一顾问单位,一个HR劝退一个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原因清晰醒目的写着“辞退”,毫无疑问,该HR根本没有区别辞退和劝退的区别,更未考虑到协商解除以及单位单方解除所产生的法法律后果之间的区别。

平时也有很多劳动者向我咨询,问“单位不买社保,辞职后如何主张经济补偿金。”问“单位违法解除,如何向单位赔偿。”我问“已经办理离职手续了吗?离职原因是?”遂答“办了,个人原因”。然后,也许已经就没有然后。

其实,很多HR和劳动者都不知道:离职程序和原因对于经济补偿以及赔偿等的影响至关重大。下面本律师就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结合四川省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以及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给大家解析一下:辞职,劝退,辞退之间的区别:

一、 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是没有任何补偿以及赔偿的,如果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的原因辞职,需要在辞职的时候就列明辞职理由,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很多HR和劳动者都不知道:辞职,劝退,辞退之间的差别

实务中,很多劳动者出于心态,面子等各种原因都会先离职,再申请仲裁,与单位“秋后算账“。为了离职手续办理的顺遂,劳动者一般都会以“个人原因”作为离职原因,但一旦以个人原因辞职后,是无法再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第26条.

劳动者以其他理由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 劝退属于用人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直后的协商解除,而并非公司辞退,两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此看见,基于劝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是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辞退,作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是无需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以及四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第四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却上述法定解除情形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会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劝退和辞退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大不一样的,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很多有经验的HR在劝退达成一致后,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都时按照劳动者个人原因辞职办理的相关手续。

三、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很多HR和劳动者都不知道:辞职,劝退,辞退之间的差别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关于“非本人意外中断就业”的具体情形,《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由此可见,离职的原因以及离职流程是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的,自己因个人原因离职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综上可见,解除劳动合同中,辞职,劝退,辞退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所以,用人单位HR,以及劳动者对此都要由一定的了解。欢迎大家留言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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