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昨天離婚,今天就讓當公婆的搬出去,太不顧情面了


兒媳,昨天離婚,今天就讓當公婆的搬出去,太不顧情面了

婚姻中男女雙方家庭存在差距,這種問題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存在,男女相戀,不太可能嚴絲合縫按照彼此的家境、學歷、收入、身份地位來尋找那個最般配、最適合的人。

不過如果兩家情況相差太大,而一方又無法真正認清自己家真實的處境的話,問題與矛盾便隨之而來了,嚴重的話,婚姻與家庭都會隨之破碎。

嚴瀚與妻子邱晨兩人是大學同學,他們從讀大學的時候就開始談戀愛,感情一直很好。邱晨家庭條件不錯,就是他們大學所在城市當地人,父母經商,自己是家中的小女兒,父母與哥哥都很疼她、愛護她。

嚴瀚家庭條件一般,老家是一個三線小城市,家中還有個弟弟,不會讀書,高中畢業就在自己老家所在地廝混,也不知道到底在做些什麼,總之每次見到,他的職業都有所不同。他們兩大學畢業之後雙雙留在女方所在地這座城市發展,結婚的時候,女方家沒要彩禮,孃家還給女兒買了一套房子,雖說屬於她的婚前財產,可畢竟婆家就不必再為婚房操心了。

此外小倆口還出資把嚴瀚父母老家的房子也裝修了,對於樁婚事,這樣一個親家與兒媳,嚴瀚家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幾乎也不太可能了。他們婚後原本很幸福,沒什麼煩惱,嚴瀚頭上也沒頂著什麼大到無法承擔的養家壓力,還可以騰出手來顧一下自己的父母與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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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為了他那個不務正業的弟弟,邱晨的公婆一直讓他們這一對做大哥大嫂的幫忙。說都是一家人,兒子與他弟,打斷骨頭連著筋,一榮共榮,一損共損,如果小兒子發展得好,將來對於整個家、整個家族都有益處與幫助。由於當時公婆跟小叔子一起住,他們開口以各種理由問大兒子要錢補貼自己小兒子,小夫妻倆也不好拒絕,一來二去,小叔子嚴浩越來越懶,就靠家人接濟生活。不僅掏空父母,還逼著父母向大哥伸手,他倒是賭博逍遙,燈紅酒綠。

邱晨考慮,這樣不是長久之計,畢竟男人應該有自己的事業。不獨立永遠也長不大,小叔子就是覺得自己有依靠,才遲遲不願意成長。她那樣的家庭,都不會過分寵溺孩子,婆家的做法其實會害了小叔子,讓他無法成熟與懂事。於是與丈夫一商量就把公婆接過來了,讓他們呆在這裡跟他倆一起生活,這樣一來,小叔子沒了依仗,只得逼著自己去主動面對與解決生活方面的問題。

沒想到,原本是一番苦心,全家人對此也達成了一致,可實際情況卻與她設想的完全不一樣。在共同生活這段時間,婆媳相處得很不愉快。她婆婆思想傳統,而且從她的角度來看,就是因為自己兒子優秀,兒媳婦才看上的。這樣一來,她為對方及對方的家人付出是應該的,對公婆也好、對自己小叔子也罷,都是她份內之事。嫁過來就得為婆家著想,婆家是天,她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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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過來了,可只要自己小兒子開口求助,兩位老人還是不斷以各種理由問夫妻倆要錢補貼他。請過來兩尊佛,理所當然使喚她,還一副紆尊降貴的嘴臉,當初這樣做的目的又沒達到,小叔子還是爛泥一灘,半點改變也沒有。為了這些事情,她與公婆關係緊張,矛盾不斷,她想與其大家都不痛快,不如還是請公婆回自己老家去算了。

眼不見為淨,他們想如何慣自己小兒子,頂多她不理就是了。以後再想從他們兩口子這裡要補助,她把好關便是。沒成想請佛容易送佛難,對方不但不肯離開,還說她大逆不道,趕公婆出家門。她老公也站在自己父母一邊,成天跟她吵鬧不休,最終兩人鬧得不可收場的地步,一氣之下,她便與對方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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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拿到手第二天,她便請前夫帶著他的父母離開這個家,房子是她孃家婚前買的,與他們沒半毛錢關係。到了這種時候,起先氣焰一直很高的公婆傻眼了,他們原本以為,只要結了婚,所有東西就全都自動成為了他們家的財產,這時才知並不是。

“兒媳,昨天離婚,今天就讓當公婆的搬出去,太不顧情面了。”她婆婆氣急敗壞,繼續上演道德譴責。她可不吃這一套,情面不情面,她早已懶得管,現在她與對方一家人沒什麼牽扯了,需要講的,就是原則與法律而已,對此,對方已無可奈何,只得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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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點評價:

說實話,對於嫁人當了別人家兒媳婦的女性而言,婆家的事情,少管。做好自己的本分,對婆家長輩與孃家長輩,一視同仁便可。

不該自己承擔的事情,就不要攬上身,像幫扶早已成年的小叔子這種事情,完全不在你們的責任範圍之內,對方有困難,身為家人,可以適當伸出援手,但由於懶散、貪圖安逸所造成的貧窮,就不在這種範圍之內。拒絕無底線縱容他就是一種很明確的態度,他們家無法承擔起自己小兒子的消費,總會自己想辦法逼他成長。

你不是他們家的血緣親人,造成這種現象又不是一天兩天時間可以形成的,這家人性格當中,肯定存在問題。他們之間不會產生根本性的矛盾,可管閒事的兒媳婦就不太一樣了,反而有可能成為眾矢之的,最終因為這些事情斷送自己的婚姻,實在是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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