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克斯事件”啟示:選擇明智,尚欠正道;選擇誠實,才是王道

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以及第七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對奧克斯空調作出“責令改正”和“處罰款十萬元人民幣”的“頂格處罰”決定。決定一出,算是給“奧克斯事件”定了性——虛假宣傳,公司也旋即致歉。

但對於決定和致歉,社會上還有很多不平的聲音,主要是僅罰10萬,對奧克斯這樣大型的公司只是“毛毛雨”,處罰力度是否過輕?造假成本是否過低?

有業內人士認為,10萬元就已“頂格”,相關制度條例對於虛假宣傳的處罰力度過輕,無法達到以儆效尤的目的。罰款額度應基於能效虛假產品的數量、實際銷量、不當獲利金額三項指標綜合核算。

質疑的聲音不絕,代表了很多人直接、質樸的看法,此事引起反思是好的,對於規範市場秩序,倡導公平正義,促進社會發展有積極和深遠的意義。從長遠而言,建制修章與時俱進,消費者才能擺脫“維權恐懼症”,市場秩序才能進一步清朗可靠。

但在筆者看來,思考“10萬元”是多是少至少還有一個角度,那就是時間。

處罰決定出臺的時間,是一個非常關鍵的節點。

處罰結果未出,奧克斯致歉,是誠實;

處罰結果既出,奧克斯致歉,是明智。

誠實和明智,儘管都是智慧,但在兩者之間,有著一道巨大的鴻溝。明智有“錢”景,誠實有前景,跨越這道鴻溝,企業才有真正的未來。

面對利益,選擇欺騙,是邪道;面對危機,選擇明智,迴歸正道但尚欠正道。

罰款的出發點在於規範市場,它是一種警示,也是一種反省。如果浮於應對,千萬元未必是多;如果真心改過,10萬元也就足矣。

曠日持久終告段落,“奧克斯事件”給所有在市場風雨中搏擊的企業家們都提了個醒:在充分競爭的市場裡,只要有假,無論方法多麼隱蔽,手段多麼高超,核查難度多麼大,結局可能都會是“出來混,就要還”。在事件中,奧克斯損失了什麼?顯然不只是10萬元。

一個誠實的企業,是敢於直面問題的企業;一個有發展前景的企業,是敢於誠實的企業。

面對未來,選擇誠實,才是王道。

“奥克斯事件”启示:选择明智,尚欠正道;选择诚实,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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