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醫保、企業補充醫療,雙雙在手,你跟我講什麼保險?

自己公司、單位給上了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還有沒有必要買商業醫療險和重疾險?

大家肯定是想能省一點錢是一點,但是有保君告訴大家,它真沒有那個實力: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什麼?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企業在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國家給予政策鼓勵,由企業自主舉辦或參加的一種補充性醫療保險形式。

首先要明白,企補醫療是對醫保的初級補充、基本補充。

醫保是國家給每個老百姓的最低醫療福利報銷機制,不能突破定點用藥、定點醫院、定點藥房(三定)的限制。

為了防止個人濫用社會整體的醫療資源,醫保要求個人在看病時,自擔一定比例的醫療開支費用,且還有賠付上限。

賠付上限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而略有不同,有的地區是30萬封頂,有的是50萬。

政府為了鼓勵企業給員工進行醫療開支補償,會將企補醫療的保費在稅前進行列支;對於個人來說,醫保自費部分的開支還可以由所在公司、單位的企補醫療繼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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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補醫療的不足在哪?

1.企補醫療所報銷的費用,是要在社保名錄內的,對於治療效果好的進口藥、自費藥、私立醫院是不承擔的。

國家財政有限,也不可能把所有藥品都覆蓋進來,這是由醫保的保障最初級醫療開支的屬性決定的。

說白了,醫保只管社會整體都能有病就醫,至於每個單獨個人治好治壞,那不是醫保要考慮的問題。

你覺得你的命值錢,得了病想要最好的治療,這個願望是好的,但是醫保做不到。

那麼基於醫保名錄內才報銷的企補醫療,自然也無法覆蓋進口藥/私立醫院的開支。

目前有很多商業醫療險一年幾百塊錢保費,可以100%覆蓋社保外用藥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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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補醫療會隨著個人離職而失效,會存在以後因身體健康狀況、年齡偏大的問題導致無法投保商業健康險的問題。

人都離職了,企業當然就不會再給你續保了。

很多人會說,我這輩子就呆在這家公司不出來了,總歸沒風險了吧?

一樣有風險,比如你得了重疾(腦溢血、尿毒症、癌症等),需要在家休養無法工作,好一點的企業可能等到合同期滿跟你解約,差一點的可能直接按照公司出勤章程算,離崗3-6個月自動辭退。

一旦自己主動離職(去創業)或者被動離職,那麼隨著身體健康狀況變差,會導致以後沒有任何商業醫療險允許你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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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覺得公司不會這麼狠心拋棄你,或者你覺得你真得了病公司辭退你的話,你可以去法院據理力爭要求公司補償,我們來看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或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縱使你是北大高才生、世界500強的企業、年紀剛過40,又能如何?企業是要盈利的,你真無法工作的時候,你對於企業來說已經不是資產了,而是負債。

抱歉,現實就是這樣。

本質來說,企業不需要承擔你的疾病風險,如果你想轉移大病風險的話,你需要自行購買商業醫療險,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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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補醫療的保額明顯偏低,最好的保障組合也就是:醫療住院2萬元、重疾保額20萬

不要以為保額這麼低夠幹嘛的,一個企業幾百上千名員工,每個人都上百萬保額的話,企業的負擔太重,還要不要運作了?

重疾險的保額最起碼要多少合適,鑑於重疾的恢復,最低也要3-5年的個人總收入。

重疾恢復3-5年自己沒有收入來源,有了重疾保險金,生活質量不至於顯著下滑,即使自己身患絕症,還能給家人留點錢。

我醫保、企業補充醫療,雙雙在手,你跟我講什麼保險?

所以你還指望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能代替什麼呢?

它終究是企業的福利,分攤部分醫保的壓力。想要獲得全面的保障,毫無顧及的工作生活,還真的付出些自己的真金白銀(10%的年收),這也公平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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