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印發《贛州市道路客運義務安全監督員制度實施方案(試行)》。《方案》要求,從1月24日起,縣際以上班車和旅遊包車每趟次將推選1名乘客作為義務安全監督員。
義務安全監督員或普通乘客舉報
營運客車超員、駕駛員行車接打電話
等違法違規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首位舉報人
即可獲得100元至2000元的現金獎勵
監督舉報流程
1、關注“贛州運管”微信公眾號。打開手機微信掃描車廂中的“贛州運管”二維碼,或直接輸入微信號:gzyg0797。
2、上傳違規信息和圖片。進入“在線舉報”菜單,輸入車牌號,填寫聯繫電話、違規時間、違規內容,上傳違規圖片。
3、核查及發放獎勵。舉報平臺工作人員審核舉報信息,查證屬實的,將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向首位舉報人發放現金獎勵。
監督範圍及獎勵標準
拍攝本次所乘客車、公交車有以下行為的圖像併發送至統一舉報平臺,經查證屬實的,通過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給予首位舉報的乘客或義務安全監督員(是否首位會提供相應截圖給首位後舉報人員)以下獎勵:
1、駕駛員駕駛過程未系安全帶、接打電話、吃東西、抽菸、與乘客閒聊行為之一的給予100元獎勵;
2、載客人數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未達20%的,獎勵500元;超員20%至50%的,獎勵1000元;超員50%上的,獎勵2000元(非一人一座公交車輛除外)。
3、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獎勵500元(非一人一座公交車輛除外);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獎勵1000元;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獎勵2000元。
4、省際、市際、縣際客車(含包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到非高速公路服務區、指定飯店等場所消費的,獎勵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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