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上市公司高管性侵未成年養女四年”的新聞刷屏了。
一個四十多歲的未婚男士,以收養的名義持續侵犯未成年養女四年。在女孩多次自殺未遂報警後,卻被公安認定“無犯罪事實”,性侵者依舊逍遙法外。
這是一個魔幻荒謬令人出離憤怒的醜惡故事。
涉案的高管名為鮑毓明,曾擔任煙臺傑瑞石油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015年4月份,他經人介紹結識了受害者星星(化名)的母親,鮑毓明表示希望和母女二人“組成家庭”。
沒過多久,星星就被母親以“送養”為名,交由鮑毓明撫養。2015年11月,鮑毓明帶著還不滿14歲的“女兒”星星,到北京上學。
這個情節像極了亦舒小說《心扉的信》,寡母想嫁給有錢人改變命運,然而被相中的卻是自己的女兒。母親為了換取優渥生活,用一紙協議將女兒賣給了富有的同性戀繼承人做同妻。
星星的命運比小說女主要悲慘得多,3個月之後,鮑毓明對她實施了性侵。當時她才剛滿14週歲。
鮑毓明具有中國律師資格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師資格。他很清楚滿14週歲就不再是幼女,如果能證明是女孩自願,發生關係就不算違法。
星星開始根本沒意識到發生了什麼,在網上諮詢醫生時,一位“醫生奶奶”告訴她 “你被強暴了。”
在 “醫生奶奶”的指導下,她報了警,去北京市某派出所報了案,向警察講述被傷害的經過,提供了鮑毓明逼她看色情片的線索,讓警察去找。
結果是鮑毓明消失了幾天,都不確定是否被警察帶走調查過,就又安全無恙地回到了她的生活中。
第一次報警,就這樣不了了之。
2016年4月,鮑毓明前往煙臺工作後,將星星控制在煙臺市的公寓內不僅多次性侵星星,更長期逼迫她觀看戀童癖視頻,並不斷灌輸星星不倫思想,企圖洗腦星星。
星星的抵抗情緒,總是被一套完整的說辭包圍、瓦解。
鮑毓明不斷告訴她:
“我們做的事是很正常的,電影裡大家都這麼做。” “你不能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說出去你就不乾淨了,所有人都會討厭你。”
“這個世界上,只有我是對你最好的人。別人都是壞人,都想害你。”
洗腦不成就改為恫嚇。
“他說,如果把這種事情講出去,我告訴誰他就去傷害誰,而且他說都不用他親自動手,他找人來這樣做,他說這一切都是我的錯,他會用各種方式來折磨我。”
星星沒有隱私,上廁所不允許關門;鮑毓明能隨時登陸她的微信(星星的微信好友只有鮑毓明一個人)、QQ。
客廳安裝了一個攝像頭,星星在家做什麼,鮑毓明隨時隨地都能在手機裡查看。
星星的一切愛好、熱情,都逐漸臭了,死了。
她寫下過一句話,“我逐漸感覺自己病了,我對一切都不再相信,甚至覺得我最在乎的身體的各種器官,我所珍愛的各種愛好和特長,都不在我身上,而在他身上。”
2019年4月,她發高燒並且在生理期,仍然遭到“養父”強暴並毆打,不堪折磨的她終於再次報警。
2019年4月8日,星星不堪侮辱在煙臺自殺被他人救起。第二天,星星再遭性侵併被毆打後,她報了警。
鮑毓明被採取強制措施。星星提供了衛生巾、血液、鮑毓明的紙巾部分證物。
然而警方卻最終認定“沒有犯罪事實”,鮑毓明再次被釋放。
鮑毓明僅僅是在警方的督促下,給星星寫了一封保證書,他在其中厚顏無恥地寫到“給我現在的女兒,和未來的妻子”。
從派出所出來後,星星再次跳海自盡。在2019年10月,在律師的介入下,案件才得以立案。
但案件進展緩慢,2020年2月,星星和母親不得不尋求住所地南京警方幫助。
鮑毓明的惡行令人髮指,而星星在尋求法律保護過程中一次又一次碰壁更令人心寒。
三次報警,不斷被無視被否定被拒之門外。
在做筆錄的時候被警察“掐脖子”,發燒,體力不支,昏睡過去。而鮑毓明做個筆錄就可以隨意離開。
曾向星星母女表達過善意的警察告訴她們:“我不能再管你這件事了,再管我就沒工作了。”
副所長問她 “報警好玩嗎?”並把星星和鮑毓明以及另外兩個人關到一個房間內一夜。
警察說,因為星星是未成年就不給她帶手銬了。關押的理由是:因為鮑毓明打星星的時候她反抗了,這屬於互毆,雙方都有責任。
澎湃新聞刊發的一段音頻,更是刷新三觀。
音頻中,星星在南京警方的陪同下,撥通了煙臺警方的電話。
煙臺警方全程閃爍其詞、推卸責任、不耐煩地打官腔:
“這個案件已經處理完了”
“和檢察院已經聯合下過文件了”
“別老是強暴強暴的,我們不管,好不好”……
在星星質問警方態度之後,該警察大言不慚反問:“我這個態度有什麼問題?”
在南京警方接過電話與之對話後,煙臺警方依舊各種推諉扯皮,南京警方都發出了靈魂拷問:“你們是不是派出所啊?”
在整個過程中,公安、檢察院以及各級的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形同虛設。
鮑毓明至今仍逍遙法外,甚至面對採訪理直氣壯地說出:“我的人品有目共睹,她恩將仇報忘恩負義!”
網友們翻到一篇鮑毓明在其博客“律動空間”上,於2011年12月1日撰寫的《從“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護的差距》一文。
他在文中寫到:“我國目前對幼女性侵害的打擊確實存在不足。在此,呼籲有關部門儘快採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舉措,切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儘量避免給有特權的人物以可乘之機。”
9年後,他用自己的罪惡向社會證明,一個通曉法律、擁有權勢的所謂成功人士,就是可以肆意施展自己變態的控制慾,可以肆意向弱者揮刀,輕鬆毀掉一個女孩的前半生,並且不會受到任何懲罰,甚至還能順便汙名化一下受害者。
好在星星很勇敢,她沒有沉淪沒有放棄,她一直在與黑暗抗爭,想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想讓這個世界上不會再有女孩遭遇她所承受的一切。
還好有網絡的存在,輿論才得以發酵,星星的苦難才能被人知曉。
不知在廣大網友們的關注下,法律最終是否能還以星星她早該得到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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