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5月10日將城區限行

本文內容摘要:

1、什麼類型的車輛不允許駛入

2、禁止駛入的範圍

3、若必須駛入,需提供什麼證明材料

4、違反者需承擔什麼責任

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5月10日將城區限行


01、禁行的車輛

自從城區內三小車輛禁行後,道路變得寬闊起來,車輛行駛變的順暢了。但有時也會看到“大型”車輛在城區行駛,不僅會造成道路擁堵,也會帶來安全隱患。所以針對這一情況,相關部門發佈了公告。


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總質量4.5噸以上(含4.5噸)貨運機動車、重型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在城區道路通行。


02、禁行的範圍

公告指出,禁止上述貨運機動車在緡城路(不含)以北、泰康路(不含)以西、誠信大道(不含)以南、新華路(誠信大道至崇文大道路段、不含)以東、崇文大道(金曼克大道至新華路路段、不含)以南、金曼克大道(崇文大道至緡城路路段、不含)以東

的城區道路通行。


03、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因運輸生產、生活物資,必須進入上述區域的貨運機動車,由公安交管部門審批、辦理入城通行證,在指定時間、路段通行。


04、違反者受到的處罰

違反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處罰。


05、實施的時間

2020年5月10日起實施。若此前發佈有關車輛限行通告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06、具體的公告

關於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

城區限行的通告


為切實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結合金鄉縣城區道路交通情況,對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實施城區限行,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總質量4.5噸以上(含4.5噸)貨運機動車、重型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緡城路(不含)以北、泰康路(不含)以西、誠信大道(不含)以南、新華路(誠信大道至崇文大道路段、不含)以東、崇文大道(金曼克大道至新華路路段、不含)以南、金曼克大道(崇文大道至緡城路路段、不含)以東的城區道路通行。


二、因運輸生產、生活物資,必須進入上述區域的貨運機動車,由公安交管部門審批、辦理入城通行證,在指定時間、路段通行。


三、違反本通告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處罰。


四、此前發佈有關車輛限行通告與本通告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本通告自2020年5月10日起實施。

金鄉縣公安局

2020年4月24日

柴油貨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等車輛5月10日將城區限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