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管理員監守自盜 朋友圈兜售“贓物”獲刑

中國法院網訊

倉庫管理員監守自盜 朋友圈兜售“贓物”獲刑


 作為倉庫管理員,男子王某基不僅沒有履行管理職責,還利用職務便利,盜走多輛電動機通過朋友圈銷贓。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被告人王某基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19年8月,王某基入職福鼎市某建築垃圾處理有限公司工作,擔任倉庫管理員。同年9月21日至10月4日間,王某基“手癢”利用其職務便利,先後四次將公司倉庫內由其保管的七臺電動機盜走,並通過他人微信朋友圈發佈廣告,最終將盜走的電動機賣與劉某(另案處理),獲利13400元。經福鼎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七臺電動機價值共計104902元。此前,王某基便有多次的盜竊記錄,也因此被判處刑罰和行政拘留。案發後,該公司向公安局報了案,王某基因心怯從該公司離職。2019年12月,王某基被公安民警抓獲,被盜走的部分電動機也被陸續追回。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基身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竊取其保管的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結合其前科劣跡、坦白和自願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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