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闯祸,家长要买单|国际不打小孩日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近期,微博上关于“熊孩子”的讨论引发热议,或许你也听说了那俩“熊孩子”连掰14台豪车车标,家长主动致歉的故事。

今天我们来分享两则关于“熊孩子”闹事儿,家长买单的真实案例,希望各位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继续平安度过余数不多的假期。

三岁幼童玩耍时划伤车辆

监护人被判赔偿修理费

2019年9月,赵先生就爱车被划伤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明和父母赔偿车辆维修费1500元。

赵先生称,他的车辆停在小区地上停车位中。2018年某月19日早8点15分,他在取车时发现车身四周遍布划痕,经去物业办公室调取监控视频,发现2018年某月18日中午,小明和另外一名幼童将该车划伤,两家的老人在一旁聊天没有尽到看护责任。现在车辆已经由4S店维修,修理费共计3000元。另外一名幼童的家长已经向赵先生赔偿1500元,但小明的家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赵先生故起诉要求小明及其家长赔偿损失。

小明的父母不同意赔偿车辆修理费,认为赵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车辆是被小明划伤,监控视频只能看出来小明和另外一名幼童绕着赵先生的车跑了几圈、孩子的手接触到车辆,但看不到小明划车,并且认为小明刚满三岁,没有能力也没有力量划伤车辆。

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查看了监控视频以及车辆受损情况照片。视频显示:2018年某月18日12时20分至13时,三岁的小明和另外一名幼童在赵先生的车辆附近玩耍,12时50分到55分小明和另一幼童靠近黑色汽车,手持异物在车身上“画画”,小明的动作集中在小汽车左后方,另一幼童的动作集中在车左前方和车头。囿于监控视线,未能拍摄到车身右侧情况。车辆受损情况照片则显示小汽车左后、左前、车头、右侧均有划痕。

经过询问,小明的父母认可视频和照片的真实性,但认为监控视频无法证明小明划伤了车辆,即使两个孩子划伤了车辆,也无法证明两个孩子谁划的多、谁划的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场监控视频、车损照片基本能够证实小明与另一幼童在赵先生车辆附近玩耍时,手持异物在车身上划动,进而导致车身出现多处划痕,故小明应当对赵先生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小明和另一幼童各自实施的划车行为共同导致赵先生车辆受损,但受条件限制,现有证据很难区分具体位置的划痕由谁造成,且修复划痕需车身喷漆,故修复划痕所产生的喷漆费用无法分割,因此难以确定小明与另一幼童各自造成的损失大小,故二人应分担赵先生的车辆损失。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明、小明的父母应向赵先生赔偿车辆维修费1500元。

法官说法

公民的财产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幼童小明在与小朋友玩耍时划伤了赵先生的车辆,侵犯了赵先生的财产权益,给赵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因此,小明及其监护人应向赵先生赔偿损失。

日常生活中,儿童在玩耍中划伤他人车辆、损坏车标或者伤害小动物、毁坏他人财物的情况并不罕见。为此,建议广大家长对儿童的不当行为加以关注、适当引导,避免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也避免儿童受到伤害。

五岁幼童骑行滑板车撞人

监护人被判赔偿医疗费等款项

2019年7月,月月父母作为月月的法定代理人,将同一小区内五岁的小军以及小军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小军及小军父母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款项共计10万余元。

月月父母称,2019年某月22日18时左右,小军在楼下玩耍时无故撞击月月,致使月月摔倒,面部磕在滑板车上,造成鼻部开放性裂伤,很有可能留下伤痕,小军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小军的父母不同意赔偿医疗费等费用,表示小军说自己没有撞到月月,事发时小军的父亲在现场玩手机并没有看到月月是如何受伤,听到月月在哭,才发现她流了鼻血,还主动帮着老人把月月送回了家。如果月月父母主张医疗费用,那么应当证明小军有过错。

法院经审理后发现:2019年某月22日18时许,月月由姥爷陪同、小军由父亲陪同,在小区内的花园中骑滑板车玩耍。期间,月月被他人撞倒致鼻部受伤,经诊断为鼻部开放性裂伤,在急诊于局麻下行鼻部清创缝合术,医嘱建议:全休1周,保持术区清洁干燥;定期复查;防晒、抗瘢痕治疗1年,如需要后续行鼻部整形治疗;6个月后复诊,不适随诊,月月家为此累计支出医疗费1900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证明月月受伤是小军骑行滑板车所致,月月姥爷到庭作证,月月父亲则提交了自己与小军父亲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月月姥爷表示,当天小军想要玩月月的滑板车但被月月拒绝,后小军骑着自己的滑板车撞向了停下来休息的月月导致月月受伤。聊天记录则显示,2019年某月24日小军父亲曾给月月父亲微信转账2500元,表示“抱歉”并写明款项为“医药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综合月月姥爷的证言、微信聊天记录,基本可以认定小军骑滑板车撞倒月月,致月月鼻部受伤,故小军应当对月月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小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军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月月的损失,就医疗费部分以在案医疗单据为准;就交通费,结合月月的就诊情况酌情考虑;就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受伤部位及给月月造成的心理、生理影响,则酌情认定;就后续医疗费,因尚未发生故暂不予支持,待实际发生后可另行解决。

最终,法院判决小军及其父母向月月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四千余元。

法官说法

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法律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本案中,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小军致月月受伤,小军的父母未能尽到监护职责,因此小军及小军的父母应向月月家赔偿损失。

现实生活中,儿童在玩耍期间因追打造成对方受伤的情况偶有发生。有鉴于此,建议广大家长能够对儿童加以教育,约束其不良行为、引导其礼貌待人。

大概从未有人料想到,2020年初的寒假会延续至今,这段时间“熊孩子”们待在家太久了,家长们是不是分分钟想要暴跳如雷,甚至揍人的念头都已萌生,可我们想强调的是……

今天是国际不打小孩日

体罚可能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

多些倾听 多些耐心

不管孩子怎么“熊”

君子动口不动手!

“熊孩子”闯祸,家长要买单|国际不打小孩日

维护 | 韩昕林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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