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和離”制度的興衰,女性社會地位演變的一面鏡子

引言: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夫婦……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這段文字優美,意境哀傷的古代版“離婚協議”,讓很多人瞭解到古代婚姻生活之中,除了休妻這種極端的分離方式之外,還有比較溫和的和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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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書

但從兩姓締約到最終走向家庭破裂,有幾個人能真正的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呢?更重要的是,有和離制度不代表能夠和離,在一個絕對的男權社會,又有多少人想要和離而不可得呢?

一、古代和離制度從禮教導向到法律條文,經過了漫長的過程

若說“和離”的起源,中國古代的和離制度起源很早。根據《禮記》記載,早在周朝時期,就已經有了夫妻之間的和離制度。

“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

大概意思就是兩個人性格不合離婚了,要用文字記錄下來作為證據,也就是最早的離婚協議書的意思。

所謂和離,也是出自禮記,原本是指“鍾”和“磐”兩個樂器,只有距離合適的時候,才能發出悅耳的聲音。後來被用來代指夫妻間的關係,那麼如果性格真的不合,夫妻之間顯然只有分開才是最合適的距離。

但禮記畢竟只是周禮的記載,很多時候禮是不能被當成是法的,它只是一種價值導向,而不具備法律效力。

有史記載的最早關於和離的律法,應該是在唐朝,也就是上文所說的放妻書出現的年代。

“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這就是說如果夫妻商量好和離的,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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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

凡此種種,總之中國古代的和離制度由來已久,而且也被寫入律法之中,是一種國家認可的的社會制度。

經過秦漢隋唐,和離制度到了宋代逐漸達到興盛。這跟宋朝比較開明的文化政策有關,同時也是宋代城市的興起和市民階層的出現,促使一部分農民從耕地上解放出來,投生於手工業和服務業。

這種社會變化帶來的直接結果,就是在特定生產領域,女性不再處於弱勢地位,他們擁有了比男性更強的經濟實力,從而推動社會上女性地位的提升,也促使了和離制度走向興盛。

二、宋代以後,理學的興起和統治者的推動,促使社會對女性的約束增加,和離制度逐漸淪為一紙空文

但南宋以後,統治者軍事上疲弱,經濟上嚴重依賴於江南一隅之地,促使國內矛盾加劇,社會動盪不安。在此基礎之上,講究“存天理滅人慾”的程朱理學興起,給宋代原本較為開放的社會風氣,迅速的紮了口子。

所謂“存天理、滅人慾”直白一點講就是後世魯迅所說的封建禮教。因為社會動盪不安,佔據統治者地位的文人士大夫們有心北伐,卻無力應對,只能以逃避的心態來面對事實,從而給了講究壓制自己慾望的理學以興盛的機會。

而理學的興盛,所帶來的最直接的一個結果就是社會上對於女性的約束增強。各種“男女授受不親”等規矩的出現,使得女人徹底淪為男人的附庸,所謂的和離制度,也成為一紙空文。

放妻書,或者說古代版的離婚協議,其本質還是建立在父親平等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說,在放妻書所出現的唐代人看來,小兩口子過不下去,可能是女方的原因,也可能是男方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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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為悅己者容,古代女子梳妝圖

因為雙方是平等的,所以一旦商量好了分手,那麼國家就認可這種形式的和離。當然這種平等是相對的,唐律中也說:

“即妻妾擅自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也就是說,和離制度的必要前提是丈夫必須同意,如此一來,明顯妻子就失去了主動權,只能說相對於直接被休妻,多了一種稍微溫和點的選項。

其後宋代理學興起,隨著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思想日漸加重,女人“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社會觀念形成。在面對男性的時候,也就失去了平等的立威,變成了男性的附庸,根本沒有發言的權利,又何談和離之事。

另一方面,對古老的和離制度破壞性非常大的,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個人價值取向。

用一句話來形容,朱元璋就是個工作狂,而且是不斷用自己的價值觀改造世界的工作狂。

朱元璋出身草根,其價值觀念很多也是草根階層的價值觀念,不能代表時代的最前沿。偏偏這個一個人做了皇帝,而且執著的按照自己的想法來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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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那些一直以“愚民”思想統治天下的讀書人抓瞎了,曾經他們所要愚民的對象,變成了王朝的最高統治者,朱元璋的思想之中,卻沒有那麼多溫情脈脈,婚姻在他眼中就是兩個人過日子,有什麼合不合的,和也要過,不和也要過。

一種社會思想,在社會結構之中往往呈現出越上層,思辨意味越強。越下層,運行起來越死板。男權主義也是一樣,在封建時代,社會底層才是男權最嚴重的地方。

而朱元璋,正是出於社會底層。他以自己的價值觀,作為國家的律法,為每個人都制定了行為規範,女人就應該在家相夫教子,做貞潔烈女,否則就應該被休妻。

如此一來,和離制度名存實亡。

三、古代和離制度演變的過程,體現著女性在社會生活中的存在感,是反應女性地位的一面鏡子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古代和離制度的興衰,反應出來的是女性社會地位的演變。而女性社會地位的演變,又集中體現在生產生活領域方面的貢獻上。

換句話說,上古時代,人力有限,人類在大自然面前還是個小孩,必須要抱團才能取暖。放到夫妻生活之中也是一樣,僅靠男人打獵種植的行為,不能滿足生產生活所需,男子和女子在社會生產活動中地位是相等的。

之所以出現男權社會,只是因為男人在獲取食物的方面更佔優勢。所以商周時期和離制度的出現,可以看成是社會對於生產力,尤其是女性生產力的珍惜,從而催生了和離制度。

而隋唐以後,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分工的越來越細。女人逐漸被家務事困在了家裡,無法再像男人一樣為了謀生而在外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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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妻,比和離更嚴酷的婚姻制度

看上去與上古相比只是女性將勞動做外面轉移到了家中,但由此帶來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整天在灶臺和孩子之間打轉的女性,喪失了在社會上的話語權。

宋代有點特殊,因為國家在對外軍事上的疲弱,從建國開始就存在的三冗問題,宋朝不得不放開對於將人口固定在土地上的小農經濟思想,轉而發展工商業。

工商業的發展又促使大量手工業者的出現,限於科技技術的水平,早期的手工業者多以仿製等輕工業為主,在這些方面,女性往往比男性更具有優勢。從而改變了農業社會男性作為生產力貢獻者的身份,提高了女性地位。

《宋刑統》之中,女性在家庭財產繼承之中的權力,也是宋代女性地位提升的重要表現。

“其未娶妻者,別與聘財,姑姊妹在室者,減男聘財之半。”

也就是說,宋代女兒是有權利繼承父母資產的。婚姻生活中也是一樣,女性地位的提升,就帶來和離現象的增多,一味的強調男權的“七出”“休妻”等行為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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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宋代生活的清明上河圖一角

而明清以後,隨著高產農作物的傳入,人口大量增加,國家對人力資源的重視減弱,女性地位也開始慢慢降低。其後明朝統治著刻意推行閹割後的理學,從而穩固自己的統治的價值導向下,形成了嚴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層級關係,女性地位被無限的降低,社會上出現的和離現象,就迅速減少了。

如此,通過和離制度的興起發展,演變衰落,不難看出,作為一項婚姻制度,存在不代表有效。決定和離制度能否有效的,是女性社會地位的改變。而女性社會地位的演變,則是在以生產力發展為前提的歷史趨勢之下,統治者和社會思想文化共同影響之下的結果。

四、結語

僅從制度的角度來講,和離制度由來已久。但因為封建時代男權至上的社會風氣,促使很多女性在與丈夫感情破裂以後,限於風俗、口碑、道德約束等等種種的條條框框,不能夠按照制度獲得真正的和離。

而但凡歷史上和離出現比較多的朝代,要麼是文化政策開放,社會風氣開明。要麼是女性地位顯著提高,在社會生產之中做出的貢獻大增。

古代和離制度的興衰,可以看成是一面鏡子,反映出不同時代女性地位的演變和發展。一別兩歡,各生歡喜,在古代終究只能是一種美好的願景。

參考文獻:

《宋史》

《禮記》

《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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