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狗肉不是毛病,沒必要去較真
突然間,吃不吃狗肉成為了很多人的熱門談資。
有人毫不掩飾地說,吃狗肉過於殘忍,狗特別忠誠,為人看家護院,死後還要成為主人的食物,吃的人於心何忍?看看,有道理吧。
也有人說,狗肉味道鮮美,營養豐富,值得推薦。況且,吃狗肉的習慣古來就有,壓根不值得大驚小怪。瞧瞧,也沒毛病啊。
其實,吃不吃狗肉真的不算事,喜歡就去吃,不喜歡就不嘗,沒必要刻意去計較。
老家有個同學,至今還在從事狗肉生意,相當紅火。毫不猶疑地說,只要他家的狗肉不賣完,別人就很難有開張的機會。儼然已經成為小縣城裡公認的品牌。
當然,去他家,最拿手的大菜也是狗肉。不過,我卻很少去吃。首先感覺太香,甚至有點膩味。其次就是聽母親說,狗肉吃多了,身上會有特殊的味道,容易讓活著的狗記恨。
別說,事實還真是這樣。我的這位同學,包括他的家人,無論走到哪裡,只要被狗看到,就拼命地衝著他們狂吠。當然,他們不怕。
但是,千萬別小瞧了狗的攻擊能力。他若是發起狠來,普通人是難以招架的。如果碰到瘋狗,後果更是不堪想象。
關鍵還有,從事狗肉生意的同樣有不良商家存在。對狗的來源不聞不問,甚至明知道是存有問題的狗,公然低價收購,高價賣出。
除了以上的原因,我還是堅持這樣的觀點,萬事還是首要建立在人的基礎上。
我曾經遇到過這麼個事。小區的某女士養了條小狗,而且是集萬般寵愛。整天兒子,寶貝地叫個不停。至於吃喝供給,更沒得說。
後來,有人告訴我,看到門口曬太陽那個老頭沒有?他可是這女的親爹呢,可是能咋地呢,讓狗好吃好喝,親爹都放到邊上啊。
這個老人我知道,歲數不小了,平日穿個破舊的棉衣,特別喜歡坐在小區門口曬太陽,很少見有人搭理他。沒想到,其中還有這樣隱情。
平心而論,只是對狗好,連親爹都不要的人,就是不吃狗肉,能會好到哪裡去呢?任何時候,只有人才是狗的主人呢。
在眾多的寵物中,有這樣的說法,狗是忠臣,貓是奸臣。意思很簡單,不管窮富,狗都會對主人不離不棄,貓呢,則不然,沒有吃喝,他就會容易選擇下家。這也是人喜歡養狗的原因。
歷史上,還有三牲六畜的說法,也都是人能食用的。狗就在六畜的目錄中。從這點來看,吃狗肉更是天經地義,何錯之有?
遺憾的是,現在吃不吃狗肉竟然成為了道德問題。尤其在愛狗人的眼裡,吃狗肉就是不義之舉,必須得到嚴厲的譴責。很是荒唐。
都說民以食為天。在這方面,那是絕對沒得說。天上飛的,地下跑的,河裡遊的,都會自然地成為目標。這同樣也無可厚非。沒有食物,再要強的人也難以存活。
還有個不爭的事實,吃狗肉的人不見得是壞人,不吃狗肉的人也並不都是好人。只要明白這個道理,相信斷然不會再因為吃不吃狗肉而去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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