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这类药店至少2名执业药师

多地医保局发文,这类药店,至少2名执业药师,且必须要有执业药师在职在岗。


日前,青岛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保险特供药店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0年1月1日正式执行,有效期4年。

注意啦!这类药店至少2名执业药师

通知要求,要承担医保特供业务的药店,应符合以下4大条件:

1.该药店应与申请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2.属于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并按规定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签订《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3.营业用房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4.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


对于申请特供药店的单位,通知指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与医保特供业务服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服务能力;

2、在青岛市辖区内近三年药品、医用材料类产品年营业收入均超过1亿元;

3、近三年无药品经销、医保管理重大违规或失信行为;

4、取得特药特材或目录内特供项目的经销权;

5、具有与所经营药品、医用材料相适应并确保质量的物流、仓储等条件;

6、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市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值得的注意的是,通知对承担医保特供业务的药店明确至少配备2名执业药师,而且青岛市还不是个例。


无独有偶,云南昆明市医保局也指出,要申请成为“特殊慢性病”定点药店,至少配备两名执业单位在申请门店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须与执业单位保持一致,不得兼职或挂证,营业时间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至少配备四名普通员工,营业时间至少两名普通员工在岗。

注意啦!这类药店至少2名执业药师

与此同时,湖北武汉、新疆乌鲁木齐等也在同一时间点发布了类似的通知。


其中,新疆乌鲁木齐要求,要申请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须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慢性病处方应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执业药师参加社会保险单位须与执业单位保持一致。

注意啦!这类药店至少2名执业药师

而湖北武汉则提出,药品零售处方审核人员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且注册在申请药店,从事处方审核经历在3年以上。

注意啦!这类药店至少2名执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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