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册亨县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侬光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黔西南州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侬光洲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9年,册亨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执行局原局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八渡法庭原庭长、立案庭原庭长、执行局原书记员等7名干警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2011年至2018年侬光洲任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期间,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20年3月12日,侬光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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