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開1.16億天價罰單,備付金、反洗錢仍是第三方支付違規多發地帶

因觸及監管紅線,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出的罰金再創歷史新高。

日前,央行營業管理部公佈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商銀信支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商銀信支付”)因涉及挪用備付金、為非法集資平臺直接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等十六項違規,被合計罰款1.16億元。

據第一財經記者不完全統計,2020年開年至今,除了商銀信支付外,已有十幾家支付機構因各種違法行為收到不同金額的罰單,嚴監管力度不減。

商銀信支付的十六宗罪

此次,商銀信支付被罰金額刷新了央行對支付機構罰金的歷史新高。

日前,央行營業管理部網站顯示,對商銀信支付的行政處罰內容包括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009.097471萬元,並處罰款6588.694167萬元,罰沒合計11597.791638萬元。

根據天眼查信息,商銀信支付於2007年9月29日在北京成立,註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北京市、廣東省、青海省)、互聯網支付;信息諮詢(不含中介服務)等。

值得注意的是,該支付機構涉及的違法行為多項觸碰監管“紅線”。處罰決定書顯示,商銀信支付存在擅自中止支付業務、挪用備付金、變相出借預付卡發行與受理資質、未按規定開展備付金集中交存、未按規定設置特約商戶銀行結算賬戶等共計十六項違規行為。

此外,商銀信支付相關責任高管也收到了央行開出的罰單。處罰決定書顯示,時任商銀信支付董事長林耀由於未及時發現處置特約商戶轉接支付接口的情況,為非法集資平臺直接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以及違反T+0資金結算服務管理規定等,被處罰款45萬元;另外,時任商銀信支付風險管理部總監張月被給予警告,罰款20萬元。

罰單金額屢創新高

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3月,非金融機構存款(支付機構交存央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為14374.8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為了加強集中交存後的客戶備付金監管,央行公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徵求意見稿)》。

內容強調,非銀行支付機構接收的客戶備付金應當直接全額交存至中國人民銀行或者符合要求的商業銀行。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佔用、借用客戶備付金,不得以客戶備付金提供擔保。

而從近期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出的罰單內容來看,備付金、反洗錢等方面仍然是央行監管的重點內容,也是第三方支付機構頻踩監管“紅線”的多發地帶。

4月29日,第三方支付公司瑞銀信因9項違法違規被處罰人民幣680.5萬元,成為瑞銀信今年以來收到的第四張罰單。此前,該機構因涉嫌反洗錢等違規行為,於1月、3月分別被央行重慶營業管理部、杭州中心支行、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累計罰款7000萬餘元。

備付金方面,3月,重慶易極付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公眾城市一卡通有限責任公司因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等違法行為,分別被罰30萬元、6萬元。

與此同時,央行嚴監管態勢持續,開出的罰單金額也不斷刷新。

今年3月,銀盛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因未按規定管理收單銀行結算賬戶、未按規定管理特約商戶、未按規定落實有關風險管理措施等,被罰款139萬元;今年4月,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因涉“變造交易”等七大違規行為,被罰沒157.5萬元;廣州合利寶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涉“變造交易”等九大違規行為,被處70萬元罰款。

1月初,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公佈對開聯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銀盈通支付有限公司開出的罰單。兩家公司因存在違反反洗錢法等多項違規行為,被央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分別罰沒2324.27萬元、 1789.76萬元,兩家公司共計被罰4114.03萬元。

東興證券在研究報告中指出,強監管下,第三方支付行業盈利模式漸變,支付機構失去了備付金利息、部分隱性收入和銀行費率優惠,同時通道成本提高,支付機構利潤變薄。近3年,新牌照發放基本停滯,存量牌照進入清理整合階段,小型第三方支付機構或被大型互聯網或互聯網金融企業收購,未來第三方支付行業集中度將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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