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監管引領與倒逼下的物理反應

央行副行長範一飛日前出席第七屆中國支付清算論壇明確做出支付領域的嚴監管將是常態化表態的次日,前央行行長周小川參加第九屆財新峰會時也直言第三方支付存在模仿銀行吸收公眾儲蓄的違規行為。金融高層不約而同地將火眼金睛轉移到支付業務領域,足以說明持續了兩年的行業整治還會繼續,行業走向與格局因此而發生的改變將不可避免。

除了現金支付外,消費者的每一次支付行為都會產生相應的手續費,比如儲戶跨行轉款要繳納手續費,在餐廳吃完飯用信用卡買單,餐廳要支出1.25%的手續費,在超市掃碼支付,商戶也要支出0.38%的手續費等,這些來自消費者或者商家的支出最終都會以收入的形式在銀行、清算機構以及收單企業等不同服務組織之間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分割。也正是如此,支付業務作為一塊誘人的蛋糕引來了各路商業資本的競相追逐,特別是在當今刷卡快捷支付、互聯網支付以及移動之風蔚然成風的消費背景下,支付業務更是被不少人看成是躺著也可賺錢的巨大市場。

支付業務原本屬於商業銀行專營,但由於交易金額小以及交易筆數多,銀行始終認為是一種“搬磚活”而將其邊緣化。銀聯建立後,國內出現了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髮卡組織,為了調動商業銀行從事支付業務的積極性,人民銀行通過向第三方發放支付牌照的方式,授權一些機構向處在B端的商家推銷有助於刷卡的POS機,於是國營、民營以及國民混營等組成的非銀支付雨後春筍般地破土而出。不久,服務於電商的支付寶上線,並繞開了銀聯直接與各大商業銀行合作,再後來就是微信掃碼支付的出現,也與商業銀行來了個激情擁抱。科技巨頭拋開銀聯甩開膀子大幹的行動產生了非常強大的示範效應,國內第三方支付市場迅速火爆與繁榮起來。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4500多家銀行法人機構、238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第三方支付)面向廣大單位和個人辦理支付業務,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和預付卡受理業務覆蓋全國所有地級市,且最近五年來我國支付業務以超過10%的年均複合增長率快速發展,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市場的交易規模更是以50%的年均增速井噴式增長,去年的交易規模達到了235.6萬億元,其中移動支付規模達到117萬億元,為同期美國移動支付交易額的11 倍。就市場競爭格局而言,目前形成了支付寶與微信支付控盤的局面,二者囊括了90%的支付市場,緊跟其後的第二陣營則是銀聯的雲閃付,其餘多是處在三線的覓食群體。

應當說非銀支付或者第三方支付既是突破傳統金融邊界的產物,也是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以及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應用的成果,他的出現一方面催生了新零售、共享經濟等新的商業形態,同時大大增強了公眾的快捷、愉悅等消費體驗,進而有效推動了消費動能的釋放。更為重要的是,支付業務提高了金融領域的資金流轉與配置效率,使得中小微企業獲得了及時而穩定的資金迴流與投放,同時伴隨著整個社會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傳導到企業端,支付業務也幫助了中小微企業顯著降低了運營成本。也正是如此,支付工具被看成是當代中國的新四大發明之一。

然而,快速擴張的支付市場也難免泥沙俱下與雜蕪叢生。正如範一飛副行長所言,支付產業的發展實際上就是一部與風險相隨的歷史,比如現金支付條件下有假幣暗流湧動,票據結算工具中出現了偽造變造行為,銀行卡髮卡產生信息洩露與偽卡製作,互聯網支付誕生後又出現了電信網絡新型詐騙等等,尤其是在如今多元化支付的場景中,各種野蠻違規之舉更是層出不窮,如銀行卡收單違規售賣機具與挪用網絡支付接口,暗地裡為黃賭毒和其他違法活動提供支付服務,支付機構與銀行合謀偽造虛假商戶以詐騙用戶資金,第三方支付朝著理財、消費金融以及基金業務跨界拓展等。所有的這些無疑對金融市場的公序良俗形成了明顯干擾與衝擊。

因此,在前期嚴格市場準入的基礎上,最近兩年央行對支付市場展開了持續糾偏與整頓。一方面,央行創設客戶備付金集中繳存制度,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客戶備付金必須在2019年1月14日100%地集中交存到央行指定與監管的賬戶,同時央行切斷了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的直連(即“斷直連”),銀行不再單獨直接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代扣通道而全部轉至網聯平臺處理。另一方面,央行推出了支付機構分類評級制,將銀行卡收單外包服務機構評級分為5類,其中偽造商戶信息、推薦虛假或違法商戶5戶以上、9戶以下的,將直接評定為D類;10戶以上直接評定為E類。更為凌厲的是,自去年以來,監管層開出的罰單數量激增,處罰規模躍升,千萬級的大額罰單頻現,截至目前因支付業務違規開出的罰沒金額累計超過3.7億元。與此同時,央行還註銷了33張支付牌照,非銀支付機構已從最初的271家縮減到238家。

重錘接連落下的同時,監管層也在通過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為支付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鋪路搭橋。目前除了人民銀行清算總中心外,央行還搭建起了中國銀聯、城商行資金清算中心、農信銀行資金清算中心、跨境銀行間支付清算(上海)公司及網聯等五家特許清算機構,形成了以人民銀行為核心,特許清算機構為補充,涵蓋銀行和支付機構,各有分工的清算服務供給格局,結合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銀聯組織以及網聯平臺,一個圍繞著支付業務而修建的立體高速公路蔚然成型。

看得出,嚴厲監管並不是要將支付機構一棍悶死,更不是遏制其創新激情與腳步,而是要在釐清業務邊界的基礎上引導支付業務迴歸本源,並帶動整個行業優勝劣汰。一方面,“斷直連”以及備付金集中交存必然直接改變支付機構的收入結構,特別是原先依靠備付金利息收入過日子的支付機構很可能被淘汰出局,而即便是僥倖留存下來的企業,也將面臨支付機構嚴格分類評級的考驗,稍不謹慎就會被打入無人問津的“冷宮”;與此相反,一些成熟的支付機構或者通過上市獲得增量資金補給,要麼通過業務創新繼續鞏固自身地位,支付行業因此將出現一次深度洗牌。另一方面,央行增量牌照管理越來越嚴格,同時支付牌照不可以倒買倒賣,由此決定了行業進入者只能通過併購來獲取存量資源,而從近兩年小米、萬達、滴滴等收購支付牌照形成的全新陣容看,以後支付市場的競爭將會由目前的魚蝦之爭升級為龍虎之鬥,而競爭的不斷升級將驅動支付行業進一步健體強身。

還須強調,借用監管外力強筋壯骨的同時,支付企業自身也應做到及時活經通絡。一方面,目前供給側的商業銀行對支付業務浸入不深,引領作用彰顯不夠,為此,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在二級市場上收購相應的支付機構,同時加強與頭部支付企業的合作,以充分利用對方的人才與技術資源以及優勢消費場景,打造出商業銀行與支付機構共生、共贏、共榮的商業模式。另一方面,時下C(個人)端市場做得較為充分,而B端(企業)市場尤其是一些中小商戶的服務供給相對不足,同時移動支付對公共領域服務的鋪展仍然較弱,公交、地鐵等便民場景覆蓋率不高。不僅如此,支付機構在農村地區、偏遠山區等傳統金融服務空白沒有完全彌補,因此,增強對中小微企業的支付供給以及服務渠道下沉應當是支付企業下一步深耕市場的方向與重點。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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