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溫暖的港灣,這是事實,但也只是部分的事實。

文 | 實用菌

家是溫暖的港灣,這是事實,但也只是部分的事實。

01

昨天,一個新聞看得既生氣,又毛骨悚然。


黑龍江一4歲女童渾身是傷,直接被送進了醫院的ICU,原因竟是被繼母虐打所致。


家是溫暖的港灣,這是事實,但也只是部分的事實。



後面的警方調查發現,其生父也經常用數據線,笤帚毆打女童。


目前,女童依然在昏迷中,有生命危險。


我們經常說,家是溫暖的港灣,這是事實,但也只是部分的事實。


事實的另一部分是,在一些家庭中,惡遠遠大於愛。


02

每一年,我們都可以看到不少的虐童案件,從未停止過。


而且,這還只是冰山的一角。


還有更多的孩子,雖然經常遭受到來自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長期虐待,但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並不能為大眾所知曉。


所以,作為一種一直存在的社會現象,我們真的需要好好重視和反思一下了。


尤其是搞清楚這樣一個問題:


為什麼本該充滿愛的天堂,在有些時候卻變成了滋生惡的地獄?


當然,這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個人因素。


有的人就是冷血,就是沒人性,這是一個原因。


但除此之外,我們還要看到背後的一些共性因素。


03

比如在家庭中,父母和孩子之間是一種力量懸殊的不對等關係。


父母擁有絕對掌控和支配的權力,而孩子只能服從和被支配。


這樣的一種大背景,就極易產生踢貓效應。


所謂踢貓效應指的是,人們容易對弱於自己,或者等級低於自己的對象發洩不滿情緒,併產生連鎖反應。


比如一個人在工作中被老闆罵,他的內心會有不滿和恨意,但是這樣的不滿並不敢對老闆表露出來,於是回到家後,他就可能對自己的孩子發火,將自己的負面情緒發洩到比自己弱小的孩子身上。


所以在家裡,孩子就很容易父母情緒的垃圾桶。


他們會找各種理由來挑孩子的毛病,為自己的暴力找藉口。


比如,我這不是在打孩子,更不是虐待,這是在教育自己的子女。


通過這樣一種合理化,暴行就被洗白成了“愛的教育”。


04

其次,社會氛圍對家暴的過度包容。


在現實當中,很多明確無疑的暴行,一旦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就似乎變得沒那麼嚴重了,甚至是很正常的事情。


比如對很多人來說,回憶到小時候的時光時經常會被父母揍的情景,很多時候大家也是笑著去訴說和交流的。


尤其是對70後和80後的人來說,這樣的記憶會更多一些。


人的心理就是這樣,有些事情大家都知道不對,但是一旦周圍的人都這樣做的時候,似乎這種不對就沒有那麼不對了。


這是一種其實很恐怖的想法,因為每一個虐待孩子的家長在面對別人的指責時,都會理直氣壯地說:


“我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和你有什麼關係,你沒有打過你家小孩嗎?”


尤其是,很多人在意識上是沒有是非觀念的,他們更信奉“存在即合理”。


既然大家都打過孩子,那麼我打孩子也就是對的。


虐待?不存在的。


心理學家班杜拉在研究人的攻擊行為時,提出過一個社會學習理論。


他認為,當看到群體中別人表現出攻擊行為而沒有受到懲罰時,他們也會嘗試這種攻擊。


這就是虐童在家庭當中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沒有人覺得自己的暴行是錯的,大家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


既然自己都不覺得是問題,那就更不可能去反思自我了。


一個人一旦失去對自己行為的責任感,像內疚、羞愧等自我控制的內在力量被削弱,就很容易變得衝動,並在一些情況下做出過激的行為來。


05

因為以上因素的存在,對孩子們來說,“投胎”某種意義上就成為了一個賭博的遊戲。


你運氣好,出生在一個有愛的家庭,父母都很愛你,自我約束力也很強,不會打罵孩子,那你就有機會度過一個幸福的童年。


你運氣不好,出生在一個冷酷的家庭,父母脾氣不好,動不動就拿你出氣,那結果就可想而知。


這聽起來是不是有點可怕?


準確地說,如果把制止虐待孩子完全依賴於父母的覺悟和自制力,是不是很可怕?


所以,要真正改變這種狀況,外界約束的力量就不可或缺。


對,這個外界力量就是法律。


你的孩子不僅是你的孩子,他/她還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任何一個個體,都有合法的免於外來傷害的權利,即使這個傷害是來源於父母。


只有那些不靠譜的父母發現,虐待孩子不僅是錯的,還會受到讓自己肉疼的懲罰時,才會心生畏懼,才會給孩子一個安全一點的童年。


當然,法律一直都在,但從實際效果來看,無論是在制度層面,還是執行層面都有需要提升的地方。(不知道這算不算負能量)


這方面,我們要補的作業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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