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縣:出臺2020年巡察工作要點 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我們要找準巡察工作要點,主動與中央、省委、市委巡視巡察要求對標,與脫貧攻堅掛牌督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對標......”近日,水城縣研究出臺《2020年縣委巡察工作要點》。

據瞭解,《工作要點》根據《2017~2021年縣委巡察工作規劃》要求,科學區分長遠目標和階段性任務,主要內容有六部分十九項,2020年擬安排2~3輪巡察,實現縣直部門、鄉(鎮、街道)黨組織巡察“全覆蓋”,為2021年縣鄉(鎮)領導班子換屆提供決策參考,確保年內村(居)延伸巡察完成95%以上,確保2021年高質量完成一屆任期內巡察“全覆蓋”。

思路清,方式新,才能全面提升巡察監督質效。《工作要點》明確要求進一步發揮“巡察+民生”“巡察+派駐”“巡察+科技”作用,強化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察監督統籌銜接,確保主動發現各級黨組織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管黨治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織密扎牢黨內監督之網。

做精做準政治監-督,就要突出具體化常態化要求。為強化巡察成果運用,做好巡察“後半篇文章”,明確將全面推行巡察整改“六反饋”制度、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三通報兩公開”制度列入《工作要點》,全面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責任,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可操作性強的整改方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領導切實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確保整改工作落深、落細、落實,做到反饋問題真改實改。

與此同時,《工作要點》聚焦全覆蓋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巡視巡察發現問題督查督辦制度,堅持“三堂會審”“三方聯動”,統籌推動政治巡察監督和日常監督,形成有序銜接、互相補充、協調一致的整改監督鏈條,進一步推動實現政治監督具體化、常態化。

“《工作要點》的制定,有利於我們準確把握政治巡察內涵方向,穩步推動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水城縣委巡察機構有關負責人介紹。(水城縣委巡察辦 徐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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