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性侵养女,鲍某明,了不起,越来越多的“不堪”浮出水面!
两小无猜,那是真爱;
老男人恋小女孩,那是变态,或者是禽兽。
近日,某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和14岁女孩的“故事”,让人们的三观粉碎一地。
舆论压力下,越来越多“不堪”浮出水面。
什么恋童癖、童养媳、童婚、变态……全都给招呼了上来,都是特么耍流氓。
丑闻中,他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迅速灭火。
火势太猛烈,蔓延整个网络和现实。
他纵有日天本事,即使捂住火,也捂不住烟。
鲍某明称,自己跟小芳不是“养父女关系” 。他姐姐接受采访时,也否认小芳是鲍某明的养女。
不是养女是什么?
童养媳?
又不止是“童养媳”。
因为,他把14岁的她领过来之后,她就处于半失学状态,他强迫她陪他看色情片,收走手机,控制社交,给她洗脑,安装摄像头全方位监视。
这究竟是圈养的性奴还是童养媳?
娶童养媳的人,要么贫穷,要么愚昧。他们只想找女人完成繁殖“任务”,拖着女人一起过苦日子就满足了,生活质量低到不堪。
鲍某明不穷也不傻。
他精通法律,他知道 “童养媳”虽被现行法律所不容,但有关部门确实难管。
但是,不管他认错不认错,旁观者都不客气,神马“将来的妻子”,爱哄谁哄谁,恋童也好、性侵也罢,不管你是养的童养媳、养女,都不能用“爱”洗白,现实不是拍电影,法律没有后门可开。
网友们还会继续骂,即使试图滤掉情绪,也是很艰难的。法网恢恢,谁也别想成漏网之鱼。
那么,他和她是不是“恋爱”呢?
不好判断。
不过,如果一个14岁的女孩和一个14岁的男孩谈恋爱,很正常,顶多是早恋;如果一个老男子,等待一个小女孩长大成人,小女孩可能不知道,老男人能不懂么?这叫妥妥的恋童,绝对不是早恋。
恋情是可以跨越年龄的,只要合法,相差半个世纪都没有问题。28岁的翁帆和82岁的杨振宇结婚,我们可以表示不理解,但无权干涉,法律也无权干涉。
但是,一个老男人说要和14岁的女孩恋爱、结婚,显然是耍流氓。
14岁之前,她是未成年人。
14岁她就是成年人了吗?也不是。
一个老男人把一个心智尚不成熟的女孩子带在身边,让她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子成长,传输给她对自己有利的价值观,从而在思想上控制女方,可以在双方关系之中处于决定作用......
这是令人呕吐的养成系“爱情”。
鲍某明深谙法律,领养也好,买卖也好,童养媳也罢,但很难说是“献爱心”。他如果在女孩刚满14周岁,就强行发生关系,这不是禽兽是什么?
如果,连这些令人作呕的事都能洗白,请滚回娘胎!
试想,当犯罪披着等你长大的外衣,当“童养媳”裹着真爱的花环,当欲望长了一张高大上的脸,这特么就能原谅了?
再次重复,鲍某明和小芳究竟是什么关系,外人管不了,也不想管,但法律和道德会管,别在刀口上舔血。
这事,大家都在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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