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埔區區塊鏈10條活動補貼兌現11月15日止,第四批認定12月20日止

廣州市黃埔區區塊鏈10條-活動補貼兌現11月15日截止,第四批認定12月20日截止

近幾年區塊鏈成了各國研究的重點,美國、新加坡、英國以及中國相繼出臺了相關扶持政策,比如中國的信通院發佈《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區塊鏈參考架構》等。在廣州市黃埔區,為了響應國家政策大力促進區塊鏈技術創新,推進區塊鏈場景應用,加速培育區塊鏈產業集群,結合區內實際,制定了“區塊鏈10條”(《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區塊鏈產業發展辦法》穗開管辦〔2017〕68號),以及《廣州市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促進區塊鏈產業發展辦法實施細則》。


一、區塊鏈創新基地(包含專業型的區塊鏈眾創空間、區塊鏈孵化器、區塊鏈開源社區和區塊鏈總部經濟區等)認定條件(2019年第四批12月20日截止):
1.區塊鏈創新基地定向為區塊鏈企業或機構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區塊鏈大廈定向為區塊鏈企業或機構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區塊鏈產業園定向為區塊鏈企業或機構提供的可自主支配的場地面積不少於30000平方米。
2.擁有專業的服務團隊,團隊成員6人以上。


二、活動補貼兌現(2019年第三批11月15日截止)
1.本條獎勵中的國際級、國家級活動補貼的發放額度最高為100萬元。
2.承辦主體為經認定的區塊鏈企業或機構、區塊鏈創新基地、區塊鏈大廈、區塊鏈產業園、區塊鏈領域的行業協會,活動舉辦地點須在本區。
3.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必須在活動開始前30個工作日提交活動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活動或會議主題的說明、主辦及協辦單位介紹、邀請函等材料)及經費預算,並填寫申請表。由多個符合條件的單位聯合主辦的活動,須確定一個申報主體。活動結束10個工作日內,申請單位須提供相關會議材料,申請單位提交相關會議材料後,由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區經信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請區政府、管委會上會審議,審議後方可申請活動補貼。(文|企業項目問答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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