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軍隊是一個人員不斷更新的隊伍,絕對多數人都要面臨二次融入社會,在融入社會的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遇到一些困惑。

以社會保險為例,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的集中調整,出現了就業渠道變窄、崗位資源較少和較大規模的下崗情況,部分退役士兵在養老、醫療等方面存在著一些困難。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國家非常重視退役軍人工作,問題發現了就要解決。今年初,印發了《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依法合理解決廣大退役士兵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和接續政策,使他們退休後能夠享受相關待遇,共享經濟社會改革發展成果。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從網上可以搜到,很多地方都按照文件內容,對相關人員的社會保險進行了參保和補繳工作,體現了國家對退役軍人的關心和愛護。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筆者最近和一些戰友聊天,提到了社會保險接續問題,感覺大家對有些政策理解不一,有一定的誤讀,所以在這裡簡單梳理一些關鍵問題。

1.核心問題:哪些人可以參保和補繳?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現役的退役士兵”

,回到地方後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穩定就業和穩定收入來源,屬於保障範疇,這也是最重要的問題。

2.參保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入伍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間視為首次參保時間”

3.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2012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前退役的,軍齡視同為繳費年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實施後退役,軍齡與繳費年限合併計算”

4.關鍵問題:參保和補繳費用,誰來出?

“原則上單位繳費部分由原安置單位負擔,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負擔。”

5.原單位已不存在了,誰給出錢?

“原安置單位已不存在或繳納確有困難的,由原安置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補繳;上級主管部門不存在或無力繳納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申請財政資金解決。”

6.個人無力補繳呢?

“對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的,地方政府對個人繳納部分予以適當補助。”

7.補繳年限怎麼計算?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出現欠繳、斷繳的,允許按不超過本人軍齡的年限補繳,補繳免收滯納金。”

8.如果補繳後仍達不到領取待遇條件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國家規定最低繳費年限的,允許一次性繳費至最低繳費年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含軍齡)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參保和補繳,政策中的知識點

以上就是筆者對相關政策的理解,很多引用了政策原文,希望可以幫到您!如有不同意見,請在評論區提醒,本人一定及時糾錯。

作者簡介:一個從事疾病預防工作的醫生,也是一個喜歡看電影的軍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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