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寿险”

在商业保险的各种产品形式中,我们最常挂在嘴边的,有重疾险,有医疗险,有意外险,有年金险,甚至还有防癌险,旅行险和学平险等等,但是今天想说的,是我非常喜欢却又很少跟客户提及的一种产品类型——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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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定寿?

“定期寿险”,这四个字的主语是寿险。所谓寿险,即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保险。寿险分为终身寿险和定期寿险两种类型。顾名思义,终身即保障终身,它集合了保险和储蓄投资于一身,更多的作用在于其理财增值,合理避税以及资产传承等功能,此篇暂且不表。而定期寿险的保障责任就要简单得多。它仅保障某一个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发生的身故或全残责任。通俗地说,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障期间内发生身故或全残,他的保单受益人即可以获得保额赔偿,如果在保障期间结束的时候,被保险人仍生存,那保障终止的同时,保费也不予返还。所以,定寿是一款真正为他人获益而存在的保险,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要买死了才能用上的保险,而且很多人觉得不吉利,忌讳生死,由此也造成了定寿产品乏人问津的状况。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定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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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买定寿?

以我自己的家庭为例,两个人的共同收入刚刚够维持家庭的收支平衡,所以无论哪个人如果不幸在孩子们经济未独立之前倒下,都无疑是经济上的塌方。又或者有的家庭仅由夫妻中的一人承担经济支柱的职责,这个人背负的责任就更是重中之重。如果家庭中还有高额房贷,经济支柱的倒下,还甚至会面临房贷无法继续偿还的可能。再或者,如果我们的父母自己的养老保障和健康保障尚不够充足,我们还同时承担着他们的保障职责,如果我们倒下了,他们的养老又要从何依靠?

所以在我看来,最适合定寿产品的人群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子女尚且年幼的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一方或双方;

2

有高额房贷或车贷的家庭中的经济支柱一方或双方;

3

需要保障父母养老及医疗费用的成年子女。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我已经有了意外险,为什么还需要定寿?因为意外险只保障由意外导致的身故,而由意外以外的其他全部原因导致的身故,都不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也许还会有人问,我已经有了含身故责任的终身重疾,为什么还需要定寿?买过重疾险的人都知道,含身故责任的重疾产品的保费相对高昂,50万-100万的保额就已经接近了大多数家庭的保费预算,可这样的额度,对于上述的需求而言,又显得不那么充足。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发挥定寿的优势,用极少的预算获得极高的保障,将其作为重疾险的补充,来完善整个家庭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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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寿险的产品形态

保障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身故或全残;或等待期之后因非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全残,将获得保额赔偿,合同终止。目前市面上的定寿产品,大多为消费型产品,即所交保费无返还。

投保年龄

定寿产品的投保年龄大多为18-50周岁,个别产品可延长至55,60或65周岁。

保额

个别产品在一线城市的保额最高可达到300万,省会城市可达到150万。

保障期间

定寿产品最常见的保障期间为保10年,20年或30年,保至60岁,65岁或70岁。可以根据实际的需求来选择,比如说根据房贷的偿还年限或者子女的年龄情况等。

等待期

定寿产品最常见的等待期为180天,个别产品为90天。等待期内出险,则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意外伤害无等待期。

健康告知

目前在售的定寿产品,大多通过网络销售。网销产品的最大弊端是无法人工核保,问询项中有一项需要选“是”都无法购买,所以对于有健康告知的客户就只能选择可人工核保的产品,选择范围会大大缩小。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定寿产品的健康告知中,都会有问询“被保险人是否曾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拒保、延期、条件承保或有过任何形式的人身索赔?”,所以如果有定寿需求,最好在购买重疾之前,以免出现因重疾险被条件承保而失去了购买线上定寿产品的条件。

责任免除

定寿产品最常见的免责条款均包括7个项目(有的产品免责条款看起来少但是一条里包括好几项)

关于“定期寿险”


也有一些产品的免责条款仅为前3条,介意免责的客户可以挑选此类。

投保人

网销产品几乎都要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也有个别产品可以为非同一人,可以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挑选。

保费

说了这么多,性价比的性说完了,那价呢?就目前市面上保费最低的几款定寿产品来说,100万保额30年缴费保障30年的话,30岁的男性保费大概是1000多/年,30岁女性保费大概500多/年。是不是相当的大白菜了?

04

写在最后

还是那句话,无论你是否有保险需求,无论你觉得你是否有保险需求,都不妨让我们先彼此了解一下,让我来带你认识一个不一样的保险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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